所谓“报应”,是指有施必有报,有感必有应,故现在之所得,无论祸福,皆为报应。
如:
行放生、布施、梵行等善业,即因种善因而招感善报;
反之,行*生、偷盗、邪淫等恶业,即因种恶因而招感恶报。
今天,笔者就跟大家说说古代的盗墓,所谓盗墓,就是进入他人坟墓,作出不问自取的行为。可以说,这样的社会文化现象,自古就没停止过,从考古资料可以看出这种墓葬破坏现象仍然遗存到现今。盗墓是一个要求胆大、心细的活,更重要的是不怕死。
当然,这是违反法律、道德的职业,一旦东窗事发,肯定是要被严惩的。所以,为了防止他人盗墓,社会除了设置法律手段和道德规范之外,还给出了“诅咒”这种让人害怕的惩治手段。社会人士会宣称:“盗墓者必然会遭到报应,打扰他人好梦必然会不得好死。”
所以,应该说报应是那时候对盗墓者最严厉的惩罚。
那么,盗墓者都会有哪些报应呢?
报应现象一:患上恶疾
《世说新语》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晋朝时期,有风水大师看到羊祜家的坟墓后,说他们家肯定会出君主。羊祜害怕了,如果被现在的君主知道,他们家肯定会遭到灭顶之灾。
为此,羊祜故意破坏了自家坟墓,破坏了良好的风水。之后,那位风水先生看到这个情况,又说了一句:“即使是这样,也能出一个断胳膊的三公。”果然,后面羊祜从马上摔下来,断了胳膊,结果,真的官至三公。这里面,将报应和因果连接起来,说明古人早有这样的意识。
《搜神记》中还记录过一个盗墓的故事:“汉广川王好发冢,发栾书冢,其棺柩盟器,悉毁烂无余……王觉,肿痛,即生疮,至死不差。”广川王名叫刘去,是汉武帝哥哥刘越的孙子。他在盗墓过程中,被一只从里面跑出来的白狐狸给咬伤了,之后,便肿了起来,生了烂疮,终身无法痊愈。
由此,成了人们口口相传的“报应”:盗墓者必染恶疾。
报应现象二:意外伤害
其实,如果只是生病长疮,那还是比较轻微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异苑》记载了一个盗墓故事,盗墓者最后意外摔死了。
“晋兴宁中,太原温放之为刺史,躬乘骑往开之,还即坠马而卒。”
那时候,王士燮的坟墓出现了奇怪的现象,上方有很多青烟。盗墓者见到这个情形,都不敢靠近,只有太原刺史温放之敢去试一试。温放之挖开坟墓,想看一看里面的情况。
但是,在返回的路上,温放之却从马上摔下来,正好摔死了。温放之的死可能纯属意外,可是,把它跟“报应”联系在一起,就有些吓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