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 -三秦网讯(记者 张彦刚)“孩子原本要在西安市长安路上一所小学上二年级,但是近日在校外运动中不慎发生腿部骨折,不能坚持上学,能不能延期入学?”9月26日有学生家长文女士致电本报询问有关学生因病休学应该如何办理?
9月26日,记者就文女士遇到的问题向省教育厅了解情况,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回复说,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应当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同时由学校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凭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予以休学,并给学生开具休学证。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治愈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经学校审查核准,报上一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