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封建社会和现在一样,都有一些感动中国的人物出现,他们践行礼仪道德,弘扬精神文化,是一个时代最震撼人心的先进代表。对于这一类模范人物,朝廷往往会根据其事迹广为宣传表彰,并给予精神和物资鼓励。
汉代时,县乡一级的行政机构设置了“县乡三老”,他们的职责之一就是发掘本地的好人好事,及时上报朝廷。凡是辖区内有民众谦让、男女分道、路不拾遗、孝子、贞妇等先进事迹的逐级上报并请求给予奖励,这种做法被称为“旌善昭忠”。
旌表道德模范的制度,自汉代后历代沿袭。南朝萧齐建国不久,便派出了十二个巡视团分赴各地调查,为推广教化作准备,旋于建元三年(481年)下令旌表了二十三个模范人物,其中有卖身葬亲、助兄姐成婚的公孙僧达,有一再忍让邻家侵地而终使对方惭愧的韩系伯,有少儿丧父年至七十不冠不娶的孝子华宝,有救子殉火的英雄母亲徐灵礼妻等。
从精神层面而言,从汉代起便由旌表门庭(旌是一种形制特别的旗帜)、匾表家门、悬榜闾门等各种表彰形式,及授予“孝悌”、“义夫”、“贞妇”、“义门”等荣誉称号,后来又增添了敕建牌坊。
有时一人成名,还能提升整个故里的荣誉。南朝宋时,永兴县民郭世道本以孝子成名,他与人合作去山阴经商,返程中发现多收了人家一千钱,他不顾合伙人的取笑,自己凑齐了一千钱送还对方。元嘉四年(427年)中央遣使巡视天下,得知此事,宋文帝诏令旌表,并将其居住的独枫里改名为“孝行里”。
当然,除了精神上的奖励,道德模范们同样也有物资上的实惠。汉代常有赐田、赐帛的诏令,而且还有免除赋税徭役等措施,甚至还有带动乡里沾光的。南朝宋晋陵县吏余齐民因父亲突然病故,未能见上最后一面,于是他在父亲的墓前痛哭至死。州县上报后,朝廷下令将他居住的里坊改名为孝义里,并免除了他们当年的赋税。更为重要的是,自西汉举孝廉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些模范代表还有了入仕的机会。
朝廷旌表模范人物也分级别,凡由中央下令旌表的,都是“感动中国”的人物。要想达到这个级别并不容易,如明清两代朝廷旌表,先得由乡里按规定条件向州县提名,然后上报府,再由督抚、学政会同具题中央,同时还要附上册结等证明材料和担保书,最后由礼部核议题准。
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后,下诏荐举道德和劳动模范,虽然被提名的人数不少,但是最终被评定为国家级模范的并不多,有数字统计:洪武朝33人,永乐朝44人,洪熙朝1人,宣德朝18人,正统朝23人、景泰朝16人,天顺朝33人,成化朝117人,弘治朝93人,正德朝23人,嘉靖朝43人,隆庆朝8人,万历朝53人,天启朝38人,崇祯朝16人,共587人。
明代享国276年,国家级的道德楷模和五好家庭平均每年产出两个半不到,以这个标准来看,道德模范显然比进士更为珍贵。为了体现国家崇尚教化,这些道德模范享有贤良重臣的待遇,可以“宣付史馆”的荣誉,历代官修正史上的《孝义传》、《孝友传》,就是为他们撰写的。
对于那些没列入“感动中国”的道德模范,而被列入“感动一方”的人物,各地方政府也会予以旌表,历代的做法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都是立坊、给匾。不过到了明清时期,建坊的级别被抬高,凡是涉及建坊的必须经过皇帝特批,因此也显得弥足珍贵。
历代统治者提倡以孝治天下,其本意是想移孝为忠,因此历来旌表活动中又一个重点项目便是昭忠。昭忠就是以追封追谥、树碑立祠、抚恤家属、宣付国史、永久祭祀等各种形式,以褒扬那些为国牺牲的军人及其他忠义之士,说到底这一切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