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校园安全
- 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进校;
- 为防止火灾和意外事故,除实验室外,所有教室及其他场所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明火;
- 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技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 上下楼梯、通行楼道要靠右慢行、不推挤,在食堂、礼堂等人多场所不拥挤,讲究秩序,避免踩踏;
- 不攀爬楼梯、走道、水池等区域的护栏设施,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避免坠落;
- 遵守寄宿规定,不乱拉电线、不用明火,不留他人住宿,保持寝室干净通风,熟知逃生通道,会用消防器材;
- 遵守教育教学活动相关安全规范,遇到安全突发事件,按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老师报告。
04
防溺水安全
- 不在江河湖塘等水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
- 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江河湖塘边洗东西、抓鱼虾、抓青蛙、捞水草等;
-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 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呼喊成人帮助,或打110、120电话,或用树干、绳索、漂浮物等施救,不得手拉手盲目施救。
05
心理健康安全
- 积极进取、开朗乐观,多与老师、父母、同学沟通交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学校集体活动;
- 坚持良好的学习习惯,不盲目参与社会辅导,不参与无资质社会培训机构培训;
- 遇到挫折不气馁,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学会寻求他人帮助;
- 不打架斗殴,不欺负他人,不抽烟饮酒,不打牌,不吸毒,不传播谣言,不参与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
- 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玩带有色情、暴力、自残等不健康内容的游戏,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06
财产安全
- 上学时不要携带贵重物品,身上不要带较多的零花钱,不和他人攀比;
- 个人物品保管好,家门钥匙及零花钱随身携带,不随意摆放;
- 当财产受到侵害时,要告诉家长和老师,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07
家校协作
- 学生不能按时到校要请假,提前离校要报批,家校沟通要及时;
- 学校经常性向家长告知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要求,提供指导和提醒;
- 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责任,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关注孩子的思想、情绪表现,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化解困惑;
- 孩子节假日外出活动,家长要知去向、知内容、知归时、知同伴,提前强化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障;
- 家长要积极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安全工作合力。
01
防电防火
- 不违章用电,不乱拉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
- 对手机充电器、饮水机、电脑等物品要做到人走拔电,人走关电;
- 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02
防盗
- 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饭卡需随身携带,不要存太多的钱,丢失后要立即挂失;
- 不炫富、不露富,包括公开展示高端电子设备、名牌、大额现金;不公开谈论自己的家庭背景及父母的经济状况;
- 保管好钥匙,不要轻易借给他人,防止钥匙失控;
- 不留宿外来人员,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提高警惕,留心观察。
03
防诈骗
- 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在提倡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同时,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轻信花言巧语;
- 交友要谨慎,避免感情用事。不要把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
- 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不接触不参与;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抵制各类“刷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各类“套路贷”,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
04
人身安全
- 外出时不要和陌生人交往,不轻信他人;交友过程中尽量不要透露太多个人信息,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不酗酒,不吸毒,不赌博等;
- 晚上外出不要到偏僻、无人或陌生的地方。集体外出时要集体活动或结伴而行,不脱离集体单独行动;
- 独自出行时,至少要让一位朋友知道你的位置。无论何时外出,应随身携带手机,如感觉有人跟踪,立即报警;
- 不私自下水游泳,严防发生溺水事故;
- 不到无证经营的摊点、餐馆就餐;
-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无证驾驶机动车;
- 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不能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要及时告知学校和家长;
- 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寻求帮助。
05
其他安全提示
- 做好个人防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遵守学校进出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
- 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外出锁好门窗,严禁夜不归宿,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
- 履行离校请假手续。有事离校须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请假、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同时把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班长、舍友、家长;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求职择业等活动应告知学校和家长,谨防*、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
新的学期,请记住
安全第一
愿孩子们平安快乐每一天
来源 |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