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教室、书法教室
1、美术教室的墙面及顶棚应为白色。
2、书法条案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案的平面尺寸宜为1.50m×0.60m,可供2名学生合用;
2.条案宜平行于黑板布置;条案排距不应小于1.20m;
3.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70m。
音乐、 舞蹈教室
1、各类小学的音乐教室中,应有1间能容纳1个班的唱游课,学生边唱边舞所占面积不应小于2.40㎡。
2、中小学校应有1间音乐教室能满足合唱课教学的要求,宜在紧接后墙处设置2排~3排阶梯式合唱台,每级高度宜为0.20m,宽度宜为0.60m。
3、舞蹈教室宜满足舞蹈艺术课、体操课、技巧课、武术课的教学要求,并可开展形体训练活动。每个学生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
4、舞蹈教室内应在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墙上设通长镜面,镜面含镜座总高度不宜小于2.10m,镜座高度不宜大于0.30m。镜面两侧的墙上及后墙上应装设可升降的把杆,镜面上宜装设固定把杆。把杆升高时的高度应为0.90m;把杆与墙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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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学用房
中小学校的公共教学用房应包括合班教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等及任课教师办公室。
图书室
中小学校图书室应包括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图书杂志及报刊阅览室、视听阅览室、检录及借书空间、书库、登录、编目及整修工作室。并可附设会议室和交流空间。
1、图书室应位于学生出入方便、环境安静的区域。
2、图书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教师与学生的阅览室宜分开设置,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范表7.1.1的规定;
2.中小学校的报刊阅览室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以在图书室内的公共交流空间设报刊架,开架阅览;
3.视听阅览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范表7.1.1的规定;
2)视听阅览室宜附设资料储藏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00㎡;
3)当视听阅览室兼作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使用时,阅览桌椅的排列应符合本规范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的规定;
4)视听阅览室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板,不得采用无导出静电功能的木地板或塑料地板;当采用地板采暖系统时,楼地面需采用与之相适应的构造做法;
4.书库使用面积宜按以下规定计算后确定:
1)开架藏书量约为400册/㎡~500册/㎡;
2)闭架藏书量约为500册/㎡~600册/㎡;
3)密集书架藏书量约为800册/㎡~1200册/㎡;
5.书库应采取防火、降温、隔热、通风、防潮、防虫及防鼠的措施;
6.借书空间除设置师生个人借阅空间外,还应设置检录及班级集体借书的空间。借书空间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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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办公室
任课教师的办公室应包括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和各课程教研组办公室。
1、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宜设置在该年级普通教室附近。课程有专用教室时,该课程教研组办公室宜与专用教室成组设置。其他课程教研组可集中设置于行政办公室或图书室附近。
2、任课教师办公室内宜设洗手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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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及净高
1、主要教学用房使用面积指标(㎡/每座)
注:1 表中指标是按完全小学每班45人、各类中学每班50人排布测定的每个学生所需使用面积;如果班级人数定额不同时需进行调整,但学生的全部座位均必须在“黑板可视线”范围以内;
2 体育建筑设施、劳动教室、技术教室、心理咨询室未列入此表,另行规定;
3 任课教师办公室未列入此表,应按每位教师使用面积不小于5.0㎡计算。
2、主要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每间)
注:除注明者外,指标为每室最小面积。当部分功能移入走道或教室室,指标作相应调整。
3、主要教学用房的最小净高(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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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房平面组合形式
1、内廊组合
沿走廊的两侧排列组成两组教室,并在走廊的端部安排为本组教室服务的卫生间,楼梯或班主任办公室等。
优点:教室集中,面积比较紧凑,内部交通路线较短。房间进深大而外墙少,结构简单、管道集中。
缺点:教室干扰大、一部分教室朝向差,走廊采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