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外廊组合
外廊组合是目前广泛采用的一种基本方式。
沿走廊一侧排列教室,卫生间、办公室及楼梯间等房间组成外廊式。
特点:通风、采光条件均较好,教室相互干扰小,外廊视野开阔与庭园空间联系紧密。
一般采用南外廊较多。
3、组团式组合
是一种教学综合空间单元的组合,即将同一年级的教室、休息室、存物室、卫生间及教师休息室等房间组成一个有机的独立组团。
特点:单元内环境安静干扰少,交通路线短,便于采光通风,也容易分班级活动场地,尤其适用于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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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建筑设施
体育建筑设施包括风雨操场、游泳池或游泳馆。体育建筑设施的位置应邻近室外体育场,并宜便于向社会开放。
1、风雨操场
1.风雨操场应附设体育器材室,也可与操场共用一个体育器材室,并宜附设更衣室、卫生间、浴室。教职工与学生的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应分设。
2.当风雨操场无围护墙时,应避免眩光影响。有围护墙的风雨操场外窗无避免眩光的设施时,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宜低于2.10m。窗台高度以下的墙面宜为深色。
2、游泳池、游泳馆
1.中小学校的游泳池、游泳馆均应附设卫生间、更衣室,宜附设浴室。
2.中小学校泳池宜为8泳道,泳道长宜为50m或25m。
3.中小学校游泳池、游泳馆内不得设置跳水池,且不宜设置深水区。
4.中小学校泳池入口处应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应小于2.00m,宽度应与通道相同,深度不宜小于0.20m。
3、体育建筑设施的使用面积
注:体育用地范围计量界定于各种项目的安全保护区(含投掷类项目的落地区)的外缘。
4、各类体育场地的最小净高(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