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作活动
小约翰·施特劳斯一生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为1863年以前。在这一时期里,他基本遵循维也纳圆舞曲模式,但已在作品中增加了音乐的表现力。
第二时期为1864-1870年。这时,他的创作已趋于成熟,创作了大批至今仍广为流传的著名圆舞曲,如《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等。
第三时期为1871-1899年。斯特劳斯又写出了著名的《南国玫瑰圆舞曲》、《春之声圆舞曲》、《皇帝圆舞曲》等艺术珍品。同时还创作了一批轻歌剧,自1871年后的近30年中,他陆续写了16部轻歌剧。在J.奥芬巴赫和苏佩影响下,他充分运用维也纳圆舞曲及其他舞曲体裁,使维也纳轻歌剧别开生面。其中《蝙蝠》(1874)和《吉卜赛男爵》(1885)尤为突出。
小约翰·施特劳斯是一位天才,一位多产的作曲家。他创作了《蝙蝠》、《罗马狂欢节》、《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吉卜赛男爵》等16部轻歌剧。轻歌剧的题材回避尖锐的社会矛盾,音乐则充满欢快、热情、幽默的情绪,曲调扣人心弦,对后来F.莱哈尔等人的轻歌剧创作产生了影响。虽然斯特劳斯的作品对生活的反映缺乏深刻性,然而迄今不少优秀作品依然受到欢迎,它们反映了奥地利人民热爱生活的思想感情和气质,和奥地利民间音乐、维也纳市民音乐有着血肉联系。小约翰·施特劳斯的创作以《蓝色的多瑙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