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最重要的是,根据家庭信托基金的规定,如果想要解散基金,需要家里全部受益者的同意。
因此,这一条也极大避免了家人为了遗产而互相争斗乃至于“分家”的情况出现。
就这样,一方面拥有了庞大的基金收入,另一方面又因为父亲数年前对他们的“背叛”和“抛弃”。
因此,在邵逸夫去世后,邵氏四兄妹纷纷拒绝了继承父亲庞大的邵氏“帝国”的机会,转而选择各自喜爱的领域,并且在其中小有建树。
尤其是邵家大儿子邵维铭,在选择离开父亲和邵氏公司后,邵维铭转而前往新加坡发展百货和房地产业,并且凭借着自己的才能,逐步成为了当地首屈一指的富豪之一。
而作为陪伴邵逸夫走完后半生的“六嫂”方逸华,在邵逸夫的遗嘱中同样拿到了邵氏电影公司0.26%的股权,以及她早些年购买的、位于香港清水湾的一块地块。
不过,在邵逸夫离世三年后,方逸华也随之而去。
按照法律,一生未有生育的方逸华的遗产,还是全数“归还”给了长子邵维铭。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样一段发生在邵氏之间、恩怨交杂的故事,最终纷纷扬扬地落下了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