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意义上说,“救赎”是个宗教概念,是指把人从罪过或苦海中拯救出来的意思,如佛教、犹太教、基督教都包含救赎思想。
中国文化不相信救赎,因为中国文化属于世俗型文化,最看重现实生活和此岸世界,不重视来世或彼岸价值。换言之,中国人不太相信来世、天堂或地狱,不愿意把幸福寄托于拯救,所以中国文化没有救赎思想。
基督教的救赎观源自犹太教。犹太教是一种典型的救赎型宗教,根据犹太人的观念,上帝已经启示给犹太人应当过的生活——律法生活,但犹太人多次违背和上帝所立之约,以至于使自己多次陷入罪里,并导致犹太人命运多灾多难。
但犹太民族有一种传统信念,犹太人认为,上帝让犹太民族陷入罪里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就是让犹太人担负起拯救其他人的特殊角色。
换言之,在犹太人看来,犹太民族的苦难就像耶稣基督承受的苦难,其实是“代人受过”,或者说充当替罪羊的角色,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拯救他人。
从宗教意义上看,犹太民族承受的苦难不仅不是一种堕落或耻辱,反而是一种荣耀,是上帝赐予犹太人的特殊恩典。
这是一种深奥的神学思想,局外人很难完全理解,只有置身于犹太文化环境中,并且对犹太教经典有深入领会才能略知一二。
从罪过或来世救赎的意义上说,犹太教是典型的救赎型宗教,犹太人把幸福生活的希望和憧憬寄托于未来,寄托于上帝委派的救世主。
基督教的救赎观源自犹太教,但两者又有重要区别。
比如犹太教更重视律法,更看重摩西五经。犹太人认为律法代表上帝的意图和意志,代表上帝和犹太人所立的约,全体犹太人必须严格遵循,否则就会陷入各种罪里,继而导致灾祸。
相比犹太教,基督教更看重信仰,即所谓的因信称义。比如在路德教派看来,一个人心中只要有上帝,这就够了,至于律法或仪式其实是次要的事。这也是基督教信仰的重要特点。
再者,和犹太教相比,基督教更看重原罪,即亚当、夏娃及其后代所犯之罪,像自私、妒忌、争夺等等。
这种观念类似于中国古代的“连坐”或“父债子偿”思想,即一旦某个家族成员犯了罪,整个家族人员都要承担罪过,并受到惩罚。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恐怕就是株连九族吧。
犹太教也有这种思想,如《旧约》中记载的犹太人所遭受的历次苦难,都和个人的过失有关,像摩西、大卫、所罗门也不例外。在犹太文化中,任何犹太个人犯了罪过,所有犹太人都会牵涉其中,并为此受过。
基督教的救赎观把人类的希望和未来寄托于末日审判,即在将来的某一天,耶稣基督重新来到这个世界,审判所有人的灵魂,既包括生者,也包括死者。
其中一部分人——善良的虔诚者的灵魂将得到永生,另外一些人的有罪灵魂将沦入地狱,将不得超生。
中国文化不相信原罪,不相信救世主,不信来世,所以没有救赎的思想。
儒家思想是一种世俗价值观,以现实的家庭、社会或政治生活为导向,不包含一点救赎的意思。关于这一点,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说的很清楚。
韦伯认为,儒家宗教——儒教是一种君长、官僚文化,目的性和功利性很明确,目的是维护现实的家族、社会或政治秩序,是一种理性文化,不包含救赎思想。
韦伯的看法很中肯,凡是读过《论语》《礼记》《孟子》等儒家著述的人们应该知道,儒家文化最看重现实,很少谈及来世、鬼神、彼岸等虚无缥缈之物,更没有讨论过人的原罪及其救赎方法。
即使儒家谈论的天道、天理也不是神秘的人格神,而是带有自然论或唯物论色彩的概念,即儒家理解的天道、天理其实指向天体星辰运行的秩序。
换言之,在儒家看来,人间社会像宇宙星辰一样,包含规律和秩序,人人都应该遵循。这就是儒家文化的“天人合一”观及道德哲学。
中国道家文化同样排除了彼岸世界及救赎思想。在道家看来,人的生活不存在罪过,也无需寄托于来世,要想生活的自在和幸福,只需要调节心态,更新智慧即可,此即老子说的回归自然或庄子的逍遥游。
中国文化受道家影响同样很大,既包含道家哲学,也包含道教文化。
道家哲学崇尚智慧和冥思,最高境界是皈依自然,与道合一,实现逍遥游,这是老庄的境界,韦伯称之为神秘的避世主义。
中国道教崇尚身体养生和精神自由,最高境界是长生不老或羽化登仙,这是想象中的神仙世界。
无论如何,道家文化的指向是身心的自由与逍遥,是追求长生久视,最终实现生命的升华,而非摆脱罪过或追求彼岸世界。这是道家文化的现实主义态度。
总之,救赎是个带有宗教意义的概念,这种思想在中国文化里面没有表现,反而是基督教或佛教的核心思想,至于佛教的救赎论,留到后文再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