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痛割爱"现在指情愿将自己心爱之物或关系密切之人转让他人。体现此人高风亮节以大局为重。这里"割爱"是本词的中心。然而,它的原意并非心爱之物,也非关系密切之人,而是"贪欲"之可憎之事。它源自佛教。
在佛教中,"爱"是贪欲的别名,"爱"位列"贪、嗔、痴"三毒之首。爱可生爱,也可生憎,爱的欲深,则憎怨也可能愈大。有"爱"便有"嗔"爱嗔相激,增长惑乱,生诸烦恼,因此,必欲割之而后快。《楞伽经》指出:"生老病死,忧悲苦恼,如是诸患,皆从爱起。"爱实为生死轮回中的"惑因"。《大智度论》卷二八说:"断诸爱系,直趋涅槃。"《大般涅槃经疏》卷,第五有"上为俗人不叹出家割爱难",所以说,佛教所说的"割爱"是指弃绝红尘俗念,断念出家的意思。后演变成"忍痛割爱"之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