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们并不生活在明季。任何一个不抱偏见的人都会承认,四十年来,中国社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然而,毋庸讳言,整个社会在智性的进步上还有许多路要走。
我不想探讨当今世界何以出现普遍性的社会撕裂,我愿意跟大家一起思考的是,在面临这种挑战之际,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半年多来,我们目睹着医护人员英雄们为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做出了可歌可泣的贡献,甚至做出了壮烈的牺牲,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在心。在座的和在线的各位,是不是曾经发出过“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慨叹?作为人文学科的书生,我们读书何用之有?
这里我想做个我个人的回答,那就是我们最低限度还可以保持住对真理的忠诚。
在这里,我并不想把这个问题引入哲学的思考,我不想论证真理是什么,这方面我显然也很业余;我只想跟大家分享我认为是常识性的两个看法。
这两个看法肯定既不全面,也不系统,更未必深刻,但我相信,正是我们遗忘了包括这两个看法的常识性观念,我们才会时常处在话语的暴力冲突之中。
首先,我想说,我们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客观化的原则。特别是,我们要有自我反思、自我批判的意识,不能自居为真理化身。
马克思曾经有过一句名言:“真理是普遍的,它不属于我一个人,而为大家所有;真理占有我,而不是我占有真理。”
这实际上是指出,个人所持观点并非属于个人所有,而属于公共领域;它也要求我们对自己是否达到真理性认识,要保持一种谦逊和警醒的态度。
对中国古人来说,这个叫澄怀观道,对阿多诺这样的新马克思主义者,叫做“客体性优先”。我们应当尽可能多地摒弃自己先入为主的主观意识,并要求自己聆听别人的声音。
但说到别人的声音,这就有可能是我们不喜欢听的声音。这正是韦伯在《学术作为志业》的著名演讲中提请我们注意的。
他说:“如果某人是个中用的教师,那他的首要任务就是,教他的学生承认不愉快的事实,我所说的不愉快,指不符合自己的立场观点。对于任何立场观点来说,也包括对我个人的,都有这种不愉快的事实。我相信,如果一位大学老师能够迫使他的听众习惯于这类不愉快的事实,那他所取得的,就不仅仅是知识成就了,我会不客气地使用‘道德成就’这个说法。”
他又说:“事物虽然不美、不神圣、不善,却可以是真的,还不仅仅如此,真就真在不美、不神圣、不善上,这是一个日常真理。”
显然,在确认自己完全正确,相信论辩对方是脑残、弱智、汉奸、公知、自干五等等的基础上,真正的富有真理性的讨论是不可能的。
在此之时,我们并不是表达对真理的忠诚,而是对自己价值观的表达,甚至是对某种激情的宣泄。
如果缺乏了宽容精神,如果我们还是以斗争思维来抹黑跟自己观点不同的人,如果总是用价值论的是非来替代认识论的真伪,我们的争论就会变成不具建设性的争吵甚至争斗,我们就会不断再生产当代特色的戾气。
我丝毫无意说一个人可以放弃自己的价值立场,绝不是说,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也绝不赞成,为了获得某种虚假的和解幻象而敉平所有论点的锋芒。
科学哲学家巴什拉说:“真理只是在争辩之后才会呈现其全部意义。不可能存在第一性真理,只存在第一性谬误。”争辩当然是极端重要的,而且,这与我想要提到的第二个论点紧密相关,它来自236年前康德发出的呼吁:要有勇气公开地运用我们的理性。
这里我想强调的重点是勇气。真理的探索是艰难的,是因为我们大部分时候是不思考的,我们的行动是被构成我们日常经验的信念和既有的知识体系所支配的,我们喜欢答案不喜欢提问,我们喜欢安全,而不喜欢我们的精神体系受到威胁。
要想获得真正的新知,就要有向我们熟知的感知框架或解释系统宣战的勇气。这不仅仅对科学真理如此,对社会真理也许更是如此。
在政治正确成为普遍性真理的美国社会,非裔女性保守政论家欧文斯说弗洛伊德不是英雄,她是需要勇气的;而在中国,当钟南山院士饱含热泪说,李文亮医生是个民族英雄,他也是需要勇气的。勇气有大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