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全国多地已经公布幼儿园和小学
具体开学时间
浙江
舟山市
昨天,浙江舟山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告明确:
①经主管教育局审验开学条件合格的幼儿园,于5月6日报到开学;
②经主管教育局审验开学条件合格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可于5月6日起陆续开展线下培训。
通告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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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 第 21 号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调整2020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全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等有关通知精神,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就在舟高校及我市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复课和中考体育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舟高校开学时间
经市疫情防控办审验开学条件合格的在舟高校,于4月26日后错时错峰错校报到开学,学生具体报到时间由各高校报经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发布。
二、幼儿园开学时间
经主管教育局审验开学条件合格的幼儿园,于5月6日报到开学。
三、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开放时间
经主管教育局审验开学条件合格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可于5月6日起陆续开展线下培训。
四、师生返校(园)条件
在舟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师生,均凭“舟山健康码绿码 测温无异常”进入校园,健康码和测温有异常的学生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其中对来自原疫情重点地区的师生,均要落实属地核酸和血清检测工作,符合条件的方能返校复课。
五、关于体育中考有关事宜
2020年我市中考体育分不计入中考总分,不再进行2020年体育中考后续测试。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4月21日
杭州市
杭州市安排做好2020年
春季学期第三批学校开学工作
经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今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第三批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如下:
一、开学年段
小学一、二、三年级和培智学校各年级。
二、时间安排
4月26日开学。
三、有关要求
1.继续做好开学条件逐校核验工作。未经主管教育部门核验的第三批开学学校,要至少提前3天提交开学复课申请。各地教育、卫健部门要严格把关,按照隶属关系逐校督查核验确认开学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学。
2.进一步优化学生返校检查流程。各学校要立足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上下学实施方案,强化错学段错时间分批次上下学,适当增加晨检测温通道,主动协调加强管控力量,防止出现上学放学高峰时段校门口人员集聚、交通拥堵等现象。
3.进一步细化校园安全管控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健康指导,强化低年段学生卫生健康行为规范,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落实落细晨午检、用餐等环节管控以及日常卫生习惯养成。
4.进一步完善校内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积极发挥驻校健康指导员作用,不断优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快速、规范做好校内发热咳嗽等症状师生的处置工作。尤其要加强乡村偏远地区学校疫情期间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到位。
5.进一步加强家校协作配合。以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宣传学校安全防控举措,积极传递正能量,引导家长把好家庭防控关,做好上学前学生体温自测,织密家校协作防护网,为安全顺利开学合力创造有利条件。
6.科学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各学校要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诊断评估,区别不同年级、不同班级和不同年龄段的情况,查漏补缺,继续上好“开学第一课”,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切实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高度重视师生心理疏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学期教学任务。
金华市
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返校复学的部署安排及金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有关复学工作具体要求,现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复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分类错峰复学。
1.初三、高三年级学生于4月12日(星期日)报到,4月13日起正式上课。
2.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学生于4月19日(星期日)分批报到,4月20日起正式上课;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于4月20日(星期一)报到并正式上课。
3.小学一、二、三年级学生于4月26日(工作日)报到并正式上课。
4.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于5月11日(星期一)报到并正式上课。
二、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应经有关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在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一周后有序恢复。
三、各中小学需对复学各项方案优化完善,做好复学申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达不到复学条件的,不予复学。
四、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如实填写学生“入学码”信息,不得瞒报,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五、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复学前返校师生健康状况的“一人一档”工作,摸清底数;做实“健康码 测温”“入学码 测温”流程,严格落实入校健康状况审查;安排复学工作指导员,督查落实复学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六、卫生健康部门要严格落实防疫指导责任,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学校的沟通协调机制,派驻专业医护人员对学校进行疫情防控业务指导。
七、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联防联控,及时发现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共同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广西
柳州市
柳州市学校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习开学各项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高三初三年级 2020 年春季学期 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01 号)《广西壮族 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 〔2020〕110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 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 开学”的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和《广西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市高三、初三年级顺利开学后,稳步推进其他年级和学段开学工作,科学、周密组织师生返校,加强校园管理和日常疫情防控,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
二、开学时间
根据自治区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和错时错峰开学的要求,按照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现明确学校开学总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4月7日,市普通高中三年级、初中三年级开学。
(二)第二批5月6日,市普通高中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中 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开学。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 学校)从5月6日起,原则上按每天不超过应返校学生总数的1/3做好学生错峰返校安排。
(三)第三批5月10日后,全市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有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市属高职院校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时间有序组织学生返校开学。
贺州市
贺州市第二批开学时间为5月6日,涉及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一至二年级、中职学校。
第三批开学时间为5月11日,涉及小学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玉林市
4月21日,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开发园区工委和管委,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10号)的要求,现就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错时安排开学时间
全市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和初中学校初一、初二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于2020年5月5日(星期二)开学(办理入学手续);5月6日(星期三)正式上课。其中,各级各类寄宿制学校各年级可错峰半天或一天返校。
注:小学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按照5月11日正式上课进行开学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校外培训机构在全市幼儿园开学前不得组织开展线下培训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