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原告说我们2014年就开始分居不是事实。
原告最后离家出走是在2015年阴历8月份,之前我们并没有分居,虽然被告之前离家了一段时间,但也是为了生活,为了家庭在外打工,打工期间也经常回家。
4、原告所说我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也是不实的。
夫妻之间有矛盾是很正常的,有时争吵的时候互相推搡一下都是在所难免的,如果这都上升到家庭暴力实在是言过其实,因为法律认定家庭暴力有两个条件:一是持续性,寄经常性习惯性的施暴;二是严重性,即要构成轻伤。但是我与原告之间根本没有达到这种程度。
当然,我在这里也并不是要推脱什么责任,我承认自己作为男人应该更加的礼让自己的妻子,要学会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俗话说:夫妻之间床头打架床尾和,我希望原告能够原谅我以前的过错,给我一个机会,不要再生气了,我以后会更加倍的爱你,爱孩子,爱我们的家庭。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与原告都是再婚,都曾经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所以我对现在婚姻特别的珍视,对我来讲,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是我一直以来最大的追求和希望,我也一直在为之而努力。我有幸与原告走到一起成为夫妻,我倍感珍惜,婚后我们生育了两个孩子,双方有了感情的结晶,我们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满。
以上可以看出,我与原告是经过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已经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对于原告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经过深思熟虑,为了不至于草率离婚,留有遗憾,也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坚决不同意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
二、希望原告能够审慎处理我们的婚姻关系,并撤回离婚的诉讼请求,共同创造美好的生活。
我与原告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希望原告考虑到我们的夫妻感情,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审慎处理我们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