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时今日,“诚信”通常被作为一个词组使用,用以表达诚实无欺、讲求信用这一基本的为人处世之道。早在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当中,“诚”与“信”就是互训关系,“诚,信也,从言成声”,“信,诚也,从人从言”。然而,“诚”和“信”毕竟是两个字眼,其各自的含义是既相互联系又彼此区别的。
第一节 诚:向内指涉的律令
“诚”字首见于《尚书》,但作为实词使用,却最早见于《左传》:“明允笃诚。”疏云:“诚者,实也。”又见于《周易·乾·文言》:“闲邪存其诚”,“修辞立其诚”。疏云:“诚谓诚实。”又见于《礼记·乐记》:“著诚去伪。”疏云:“诚谓诚信也。”基本上,“诚”具备四个层面上的含义:首先,指说话符合实际,言语真实不欺;其次,与“伪”相对,即真实;再次,诚者,成也,成就、完成之意;最后,恭敬、审慎的态度,如 《大学》的“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诚”,更多地指涉个体的内在,指一种真实、诚恳的内心态度和内在品质。与“信”相较而言,“诚”所关涉的对象更多的是个体自身,是一个人对于自身道德水准和行为规范的要求,是个体对于自身将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的关切。《孟子》对“诚”的诠释是这样的:“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将“诚”视为天道,视为由天理所定义的最为根本的一种道德属性;人作为天地之造化、万物之灵长,必须通过对“诚”的认识、反思和践行来秉承天道,将“思诚”作为人之道,也就是将其作为人伦道德的基本规范。可见,“诚”所强调是个体人格的内在朴实,尤其讲求内心的本真以及这种本真的外化。所以朱熹将之解释为:“诚者何?不自欺、不妄之谓也。敬者何?不怠慢、不放荡之谓也。”(《朱子全书》)
从历史起源来看,“诚”的观念起源于人们对鬼神的祭祀,它是人们对神灵应有的态度,是人们祭祀祖先时应该体现出来的感情,是天道对人道的要求。在古代人的日常生活中,祭祀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甚至是一种文化秩序和生活秩序,也是一种制度和文化现象。古人祭祀主要是出于祈福、避祸或报答的目的,他们认为,唯有毕恭毕敬、虔心敬神,上苍才会接受享礼,人们的愿望才能实现,其心灵才能得到慰藉。《礼记·礼器》云:“君子之于礼也,有所竭情尽慎,致其敬而诚若。”可见,人们的“诚”主要还是出于对神明的敬畏,并且归根结底是对于个体生命的执着和安全感的诉求。
引经据典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之本,此谓知之至也。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肝肺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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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氏之璧
原文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韩非子·和氏》
译文 楚国人卞和在楚山中得到一块璞玉,拿来献给厉王。厉王叫治玉的匠人鉴定,匠人说:“这是块石头呀!”厉王认为卞和欺骗了自己,因而砍去了他的左脚。
等到厉王死去,...
武王死后,文王登上了王位。卞和便抱着那块璞玉到楚山脚下大哭了三天三夜,眼泪哭干后又流出血来。文王听说,便差人去问他:“天下被砍去脚的人多得很,为什么独独你哭得这样伤心呢?”卞和说:“我并不是为砍断了脚而伤心!我难过的是把宝玉称作石头,把忠心耿耿的人叫作骗子,这才是最令我痛心疾首的呀!”文王便命玉匠开掘那块璞玉,发现其中果然有一块稀世宝玉,于是把它命名为“和氏之璧”。
浅析 卞和三献宝玉于楚王,付出失去双足的惨痛代价,仅仅为了印证自身的赤诚之心。和氏璧千古留名,后来还在“完璧归赵”的历史故事中扮演过重要角色,是举世公认的无价之宝。
然而,它的被认可竟然是卞和历经千难万险而不改初衷的抗争换来的,着实令人唏嘘。生命个体之“诚”,通俗地讲,就是对得起自己的心,以黑为黑,以白为白,不妥协,不附和,坚持自己认定的信念。卞和历三代国君而不言弃,这其中有数十年的风霜和苦难,如果心中欠缺信念,是很难坚持下去的。
晏殊之诚
原文 晏元献公为童子时,张文节荐之于朝廷,召至阙下。适值御试进士,便令公就试。公一见试题,曰:“臣十日前已作此赋,有赋草尚在,乞别命题。”上极爱其不隐。及为馆职时,天下无事,许臣寮择胜燕饮。当时侍从文馆士大夫为燕集,以至市楼酒肆,往往皆供帐为游息之地。公是时贫甚,不能出,独家居,与昆弟讲习。一日选东宫官,忽自中批除晏殊,执政莫谕所因,次日进覆,上谕之曰:“近闻馆阁臣寮无不嬉游燕赏,弥日继夕。唯殊杜门,与兄弟读书。如此谨厚,正可为东宫官。”公既受命,得对,上面谕除授之意。公语言质野,则曰:“臣非不乐燕游者,直以贫,无可为之。臣若有钱,亦须往,但无钱不能出耳。”上益嘉其诚实,知事君体,眷注日深。仁宗朝,卒至大用。
——《梦溪笔谈·晏殊传》
译文 晏殊少年时被张文节举荐给朝廷,宋真宗召见他,并命他与当时在场的千余名进士一起参加殿试。看到试题后,晏殊说:“我曾经做过这样的文题,草稿还在,请换其他题目考我。”皇帝非常欣赏他诚实不欺的品格。晏殊为官后,恰值天下太平,游乐成风,大臣们退朝后往往在酒肆欢宴作乐。而晏殊家境贫寒,没有钱吃喝玩乐,整天在家闭门读书,与兄弟讲解诗文。一日,真宗忽然任命晏殊为太子导师,朝野不解,真宗解释道:“听说近日臣子们整天都游玩宴饮,唯有晏殊闭门苦读,他如此谨慎自重,正适合在太子身边任职。”晏殊受命谢恩,真宗再次夸奖
他闭门苦读一事。晏殊却直言禀报道:“臣不是不想出去玩乐,实在是因为家贫无钱,这才闭门读书。”皇上闻言,愈发夸奖晏殊的诚实与直率。到了宋仁宗执政时,晏殊终获大用。
浅析 晏殊是北宋名臣,也是著名词人,词作中“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一句最为后人熟知。他为宰相期间,以刚直坦率著称。他的诚更多地体现在“不欺”、“不隐”、“直言不讳”。
第二节 信:向外关涉的尺度
“信”的文字记录开始得比“诚”要早。它最早出现在晚商以降青铜器上的金文当中,如战国中山王鼎上铸有“余知其忠信也”字样。四书五经当中,多处可见关于“信”的记载,如,“信誓旦旦”(《诗经·卫风·氓》),“信及豚鱼”(《周易·中孚》),“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礼记·礼运》)。而在日常用语当中,也常常出现“信”的踪迹:如“信物”,指的是两人之间的凭记之物;“印信”,指的是古代公文书所用印记的通称,大概类似于我们今天的公章;“信风”,指的是如期而至的风;“信用”,指的是可以预期的信任;“信史”,指的是客观、真实的历史记录;等等。
“信”,至少发生在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当中,涉及自身外在的言行,涉及人与人之间的作用和影响。如果说“诚”的重心在于我,“信”的重心则在于人,尤其在于自身言行对他人的影响。所以,“信”是一种主体间的道德准则,而并不仅仅关系到一己之诚。
与“诚”一样,“信”的观念也体现在人们对神灵的态度上。在先秦天命观的大背景下,各国之间的盟誓最早是原始的诅誓咒语,是对神灵的承诺和保证,如“*牲歃血,告誓神明,若有背违,欲令神加殃咎,使如此牲也”。古人将盟誓的约束力诉诸神明,实际上是将道德力量与宗教力量紧密结合以达到定约目的的一种手段,后来这种“信”的观念就延伸为我们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引经据典
信以守礼,礼以庇身。信、礼之亡,欲免,得乎?
——《左传·成公十五年》
在上位者,洒濯其心,壹以待人,轨度其信,可明征也,而后可以治人。夫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上所不为,而民或为之,是以加刑罚焉,而莫敢不惩。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乃其所也,又可禁乎!……信由己壹,而后功可念也。
——《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
——《商君书·修权》
其王信明圣,其臣乃正。何以知其王之信明信圣也?曰:慎使能而善听信之。使能之谓明,听信之谓圣,明信圣者,皆受天赏,使不能为昏,昏而妄也者,皆受天祸。
——《管子·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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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叶封疆
原文 成王与叔虞戏,削桐叶为珪以与叔虞,曰:“以此封若。”史佚因请择日立叔虞。成王曰:“吾与之戏耳。”史佚曰:“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礼成之,乐歌之。”于是遂封叔虞于唐。
——《史记·晋世家》
译文 西周年间,周成王与弟弟叔虞一起游玩,成王将一片桐叶削成珪的样式,递给叔虞,道:“以此为证,封你为侯”。史官(一说“周公”)于是上前奏请成王择吉日封叔虞为侯。成王说:“这哪儿能当真呢?我跟弟弟不过是在做游戏罢了。”史官却说:“君无戏言。天子一言既出,便有史*载,便有礼乐应和。岂可儿戏?”于是,成王便真的封叔虞做了唐地的诸侯(在今天山西翼城一带)。
浅析 桐叶封疆之事,发生在周成王十二三岁。按理说那不过是孩子之间最常见的游戏与玩笑,然而,史官却及时指出,身为一国之君,不可罔顾信义,必须言出必行,否则会被人民视为笑柄,从此再无威信可言。固守诚信,不仅为立身之本,更是立国之本,这正是周成王20岁亲政之后能开启“成康之治”的重要原因。
烽火戏诸侯
原文 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幽王说之,为数举烽火。其后不信,诸侯益亦不至。……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
——《史记·周本纪》
译文 周幽王宠妃褒姒花容月貌,但生性忧郁,不爱笑。幽王绞尽脑汁要博她一笑,却屡屡失败。当时,西周为防止西夷犬戎等少数民族入侵,建立了烽火报警制度:一有敌情便举烽火为号,这样一来,各诸侯国观狼烟而动,百里驰援。幽王为逗褒姒开心,平安无事也点起烽火,褒姒见各国诸侯被愚弄的狼狈样,终于大笑起来。后来如是再三,诸侯也就不再把狼烟当真。终于有一天,西夷犬戎真的攻来,幽王匆忙号令点燃烽火,但由于过
去屡次被愚弄的经历,再也没有诸侯肯出兵相救。最终,周幽王被犬戎*于骊山之下,褒姒也被掳走,西周财宝被洗劫一空。
浅析 西周终结于周幽王之死。这位帝王在位11年,毫无政绩,只知沉迷酒色,“烽火戏诸侯”是他最为后人所熟知的荒唐事。这无疑是一个升级版的“狼来了”的故事。乡野牧童失信于邻里,损失的是羊群;一个君王失信于他的臣民,后果则要可怕得多、致命得多。尤其是在今天,网络信息混杂而传播速度极快,如何在这样的形势下保持政府的公信力,是每一个国家都面临并需要积极应对的问题。
第三节 诚信:为己与为人的基本规范
前两节我们已经讨论过“诚”与“信”的内涵和意蕴。其中,“诚”指真实的内心态度和品格,体现的是自我的道德修养,用于约束个体;“信”指人际关系中的践约与守诺,更多地体现一种外在的社会关系,是对社会群体的双向或多向要求,用于规范社会秩序。“诚”与“信”虽然有着各自的内涵,但实际上都是以“天道”为本,是天道在不同实践层面上的具体化,因而两者可以互训。
“诚信”作为一个词组连用始于战国中期以后,见《逸周书·官人解》:“父子之间观其孝慈……乡党之间观其信诚。”其后的《管子》、《孟子》、《荀子》等经典当中也陆续出现了“诚信”一词。如“诚信者,天下之结也”(《管子》),“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孟子·万章上》),“端悫诚信,拘守而详”(《荀子·修身》)。由于先秦思想家的提炼和阐发,“诚信”作为一种思想最终得以确立,成为为己为人的基本规范,并被赋予了那个时代特定的道德价值和社会意义。
“诚信”的基本内涵就是诚实信用的品行,其主要内容包括虔诚信奉、诚实守信和忠诚信义等。一般来说,除了“诚信”二字之外,用以表达诚信品行的字词还有“信义”、“忠信”、“义”、“忱”、“直”、“质”等。
一、传统诚信的基本特征
1.对个体而言,诚信是能力和责任
首先,“天道为诚”对于古人而言是一种极为重要的观念。孔子曾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感叹天道不变的四时规律,而万物得以顺应其时而生息繁衍。古人对于“天道”的敬畏,正是由于人与自然界之间紧密深厚的关联,故而追求“天人合一”。既然“诚者,天之道也”,那么,人道追求诚信,亦是天经地义之事。其次,人乃万物之灵长,诚信乃是人相较于万物的超越性之所在。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良好行为规范,即包括“诚信”在内的“礼”,正是人区别于禽兽之处。好比《榖梁传·僖公二十二年》所言:“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最后,诚信不仅是人的本分,也是人的能力。孔子强调“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认为人能够通过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来提升道德修养和思想境界。持性善论的孟子更是将孔子这一观点发扬光大,提出了人有四端之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和“是非之心”,并进一步指出如果没有四端之心,便不足以称其为人。从这里出发,孟子推导出了人的美德和理性,称之为“良知良能”。只要充分发挥良知良能的作用,人人皆可为尧舜。
2.在五伦之中,诚信是大众品德和伦理要求
人伦有五,所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其中又分为以“父子”和“长幼”等先天血缘关系构成的“天属”,以及以“君臣”、“夫妇”与“朋友”等后天社会关系构成的“义合”。诚信是五伦当中基本的伦理要求,尤其体现在君臣之义和朋友之信上。
君臣关系有严格的贵贱、尊卑和名分上的规定与约束,但归根结底它是一种基于利益交换的彼此需要,相对于天属关系是比较松散的,因而才有“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的说法。如此一来,诚信之道对于维护君臣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常常听到的春秋战国时期的君主为了招贤纳士、取信于民而“千金买马骨”或是“桐叶封疆”的故事便是其中的例子。《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中还记载了有关晋文公的一则史实:晋文公率兵攻打原城,出征前下令只带三日军粮,三日攻不下便班师还朝。然而,三日后,原城始终未降。文公下令撤兵,探子来报:“再等等吧,原人快顶不住了”,将领们也说:“再围攻几天试试看。”晋文公却道:“信,国之宝也。这是人民的依托之所在。倘若我们得了原城却失了信用,将来人民何所依托?如此一来,我们的损失岂不是更大?”于是撤军。不料,才刚退了一舍之地,原城之人便因服膺于晋文公的诚信而开门归顺了。
朋友关系与其他四伦相比显得更加自由、自主而充满活力。朋友之伦超越了血缘、功利和社会阶层,不纠缠于世俗名分,也不牵制于社会等级,因而其对于道义和情义的要求就更高。孟子告诫弟子交朋友应该“不挟长,不挟贵,不挟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挟也”。古往今来伟大的友谊有很多,无不是以诚相待、以义相守、以意趣相投。东汉时,荀巨伯去探望一位生病的朋友,恰逢胡匪攻城。友人对荀巨伯说:“我今天是要死在这儿了,你赶紧走吧。”巨伯却说:“我是专程赶来看你的,如果就这样走了,我就是贪生怕死,置朋友义气于不顾,这种事儿我可做不出来。”匪兵来后,对巨伯说:“我们一来,整个城的人都跑光了,你是谁?竟敢留下来?”巨伯答道:“我的朋友生了病,不忍心丢下他不管。你们如果要*的话,请*了我,放过我的朋友。”胡匪听了,面有愧色,互相道:“我们是无义之人,却到了有义之国。”于是就此撤兵。因为荀巨伯的高义,整个城池都得以保全。朋友之义,最考验一个人的品格。因为朋友之间完全平等,没有利益或血缘的制约,彼此以情义相对,仅仅受各自的品德影响。因此,诚信在朋友之间是最基本的道德诉求。
3.在国家之间,诚信是军事和政治的需求
春秋战国年间,列国之间征战不休,军事和政治的交接与营谋十分频繁。这一时期的政治生活中对诚信的需求很大,有时诚信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就军事而言,唐代李筌所著《太白阴经》中道:“盖兵者,凶器;战者,危事。阴谋逆德,好用凶器,非道德、忠信不能以兵定天下之灾、除兆民之害也。”兵器和战争都是危险的,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所以应该将它们交到忠信之士的手中,方可避免为害于民、生灵涂炭。同时,理想的军队应该军纪严明、令行禁止,这样方能保证用兵的效率和正义性。
就政治而言,盟誓和人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列国之间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单就春秋时期来看,《春秋》一书所记载的会盟就有109次。盟誓主要是两国之间化解危机、增进信任的一种仪式。由于当时盟誓的重要性,周天子和各诸侯国都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和推动此事,这个机构被称作盟府,其专职管理人员被称作太师。而人质则是除了盟誓之外的另一种国与国之间强化彼此信任的方式。这种人质与今天的人质不可同日而语,虽然它多多少少还是具有被胁迫的意味,但多数是自觉自愿的,是一国为了获取另一国的信任和支持所设的抵押,其对象通常是一国的王储,其过程也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排。
当然,这一切在孔子看来不过是礼崩乐坏的表现。恰恰是因为失信的苗头四起,列国之间才需要以盟誓和人质来维持基本的诚信。而“信不由中,质无益也”,如果双方不具备诚信的诚意和基础,就算互设人质也不过是镜花水月一场空。倘若双方之间有真正的信用,又何必一定要设立人质来维护彼此的信任呢?
二、传统诚信的当代价值
诚信作为一种美德是中华民族文化之宝,但它不仅属于历史,更属于当下。尤其是在今天的中国,诚信美德是一种重要的思想资源和价值指引。党的十六大特别强调现代诚信建设对传统诚信文化的继承,即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同时,也要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而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直接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的当代价值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诚信能够提供一种哲学智慧
孟子所说的“诚者,天之道也”,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观,更是一种世界观。正是由于这种观念的存在,在传统文化中,诚信被升华到了宇宙必然法则的地位。由此,它不仅是人与人的关系法则,也是人与鬼神的关系法则,更是天地自然运行的基本法则。如果说诚信作为人对鬼神的承诺与信仰是令人畏惧的,那么诚信作为天地自然运行的基本法则则令人敬仰。这种敬畏应该是自古以来诚信得以切实践行的价值依据。
2.诚信能够呈现一种历史深度
诚信是我们的祖先从漫长的历史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行之有效的道德规范。一般来说,我们认为诚信的规范是由圣贤所开创的。《史记·五帝本纪》中记载,舜“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可以说,诚信的逐步健全是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的历史记录,是人类摆脱兽性、彰显人性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从本体人转变为道德人的基本环节。恰恰是因为有了诚信的约束力,人类的理性才得以发挥作用。正是借助诚信这一初始命题,人类开始对“我是谁”和“我应该是谁”有所回应。这其中有人类最初的道德选择、道德目标和道德实践。从这里开始,人类开始了对他人的理解和尊重,开始了对自我的了解和控制,也开始了对道义与责任的领会和实践。对诚信的倡导乃是对数千年人类文明史的回溯和尊重。
3.诚信能够开示一种伦理启迪
诚信美德作为一种伦理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诚信是人类社会属性的必然需要,是人与人交往正常展开的保证。正是因为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戒备减少而亲和增多,人们才有了深入交往的可能性。其次,诚信能够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的人文关怀,而不仅仅是彼此利用的利益关系。诚信将他人得到利益视为目的,而不是将通过他人得到利益视为目的,其底蕴乃是对人最本质的尊重。最后,诚信是一种自觉自愿的实践行为,它是对人对己的忠诚。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诚”是向内指涉的律令,“信”则是向外关涉的尺度,同时做到这两点的诚信之人便做到了对自我的完善和对他人的成全。
4.诚信能够展现一种道德激励
一个人一旦做到了诚信,他便已经从两个方面受到了激励,一方面是自我的实现,另一方面是道德境界的完成。由于诚信是人生而为人的内在要求,是人与禽兽的本质区别,是人在社会化生活当中安身立命的基础,因此,诚信体现了一个人完善健全的人格与严肃自律的操守。
引经据典
贞观十年,魏徵上疏曰:臣闻为国之基,必资于德礼,君之所保,惟在于诚信。诚信立则下无二心,德礼形则远人斯格。然则德礼诚信,国之大纲,在于君臣父子,不可斯须而废也。故孔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又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文子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诚在令外。”
然而言而不信,言无信也;令而不从,令无诚也。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虽在颠沛之中,君子之所不为也。……夫君能尽礼,臣得竭忠,必在于内外无私,上下相信,上不信,则无以使下,下不信,则无以事上,信之为道大矣。昔齐桓公问于管仲曰:“吾欲使酒腐于爵,肉腐于俎,得无害霸乎?”管仲曰:“此极非其善者,然亦无害于霸也。”桓公曰:“如何而害霸乎?”管仲曰:“不能知人,害霸也;知而不能任,害霸也;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参之,害霸也。”
——《贞观政要·诚信》
修身处世,一诚之外,更无余事。故曰:“君子诚之为贵。”自天子至于庶人,未有舍诚而能行者也;今人奈何欺世盗名,矜得计哉?
——《朱舜水集》
德性之中,最普及于行为者,曰信义。信义者,实事求是,而不以利害生死之关系枉其道也。社会百事,无不由信义而成立,苟蔑弃信义之人,遍于国中,则一国之名教风纪,扫地尽矣。
——《蔡元培全集》
对人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
——冯玉祥:《冯氏族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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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猪
原文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还,顾反为女*彘。”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耳。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译文 曾子的夫人要到集市上去,她的儿子哭着闹着要跟着去。母亲就对儿子说:“你回去,等我回来*猪给你吃。”她刚从集市上回来,曾子就马上要去*猪。他的妻子阻止他说:“我不过是和孩子开玩笑罢了,你居然信以为真了。”曾子说:“小孩是不能和他开玩笑的啊!小孩子没有思考和判断能力,等着父母去教他,听从父母的教导。今天你欺骗孩子,就是在教他欺骗别人。母亲欺骗了孩子,孩子就不会相信他的母亲,这不是用来教育孩子成为正人君子的方法。”于是曾子到底还是把猪*了,煮肉给孩子吃。
浅析 家庭关系中常常由于亲昵而开一些不恰当的玩笑,尤其是长辈对晚辈,常常以戏言将一些基本的道德问题轻轻带过。然而,家庭教育实际上是个人教育当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曾子用自己的行动教育孩子要言而有信、诚实待人,这种教育方法是可取的。曾子的这种行为说明,成人的言行对孩子影响很大。待人要真诚,不能欺骗别人,否则会将自己的子女教育成一个待人不真诚的人。
良心油条
2012年,有一位卖油条的小伙子红了。
这位名叫刘洪安的保定青年被中央电视台、光明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原因非常简单——他坚持每天用新油炸油条,而不用一滴复炸油。
神州的大街小巷,油条摊何止万千,但刘洪安是其中唯一一位在招牌上打出“安全用油,杜绝复炸”这一醒目标语并切实执行的摊主。为了向顾客证明自己炸油条所用的是新油,刘洪安特地将鉴别复炸油的方法贴在窗口,还在油锅边放了一把“验油勺”,供顾客随时抽检。
反复使用的食用油对健康危害很大。实验结果表明,食用油
反复使用7次,则其中有毒物质丙二醛含量超标可达160倍,对人体的肝、肾、脾损伤较大,甚至可能致癌。油条作为街头巷尾最为常见的餐点,在广大民众当中有很高的需求量,但商家往往为了节约成本而不更换食用油,从而导致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为讽刺的是,这些无良商家都不会吃自己制作的油条,因为复炸油炸出的油条的危害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刘洪安的油条被大家称为“良心油条”,在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的今时今日,显得弥足珍贵。就算他的油条比市价贵出一些,刘洪安的摊位前仍然有很多顾客,油条供不应求。民众对于诚信的看重,由此可见一斑。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诚信原本就是商家安身立命之本。坚守道德底线的刘洪安不仅取得了商业上的成功,更获得了内心的安宁。每天上午9时许,吃完早点的人们逐渐散去,刘洪安才得以端上一碗小米粥拿上两根自家的油条开始享用早餐。“自己都不想吃的东西,怎么好意思让别人吃,”他说,“我卖的不是油条,是生活。只有踏实做好每一件事,才能坦然享受生活。”这个时候,他内心的平静与安宁也许抵得过世上所有的黄金。
在良心油条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对于诚信的渴求。回过头来看,售卖安全健康的食品,难道不是每一个商家应该做的吗?恰恰由于诚信的稀缺,才使得“良心油条”的“理所当然”成为“难能可贵”。对此,我们似应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如何以一根“良心油条”带动商界诚信之风?乃至,全社会的诚信又何以可能?
章末小结
本章主要对“诚”、“信”和“诚信”做了一番概念梳理。“诚”更多地指涉个体的内在,指一种真实、诚恳的内心态度和内在品质。“信”至少发生在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当中,涉及自身外在的言行,涉及人与人之间的作用和影响。“诚信”则重在强调内外兼修,同时主张人独善其身时的正心诚意,以及在社会关系中的忠实守信。
推荐影片:
片名:《赵氏孤儿》(2010)
导演:陈凯歌
主演:葛优、王学圻、黄晓明、范冰冰、海清、赵文浩、王瀚、赵文卓、鲍国安、张丰毅
片长:123分钟
简介:春秋时期,晋灵公不喜权臣屠岸贾当道,且厌丞相赵盾专横。赵盾之子赵朔双喜临门,不仅战功卓著,而且妻子庄姬也身怀六甲。屠岸贾视之为心腹大患,设计在朝堂上投毒,借灵公之口,灭赵氏九族。庄姬在大夫程婴诊脉时,目睹夫君赵朔身亡,悲痛中生下婴儿。此时,屠岸贾手下韩厥前来灭种。临危之际,庄姬将婴儿托付程婴,让他交给公孙杵臼,后拔剑自刎。屠岸贾下令封城,挨家挨户搜查婴儿。情急之下,程妻把赵孤交上。程婴前去认领赵孤,程妻去见公孙杵臼。因封城,程妻母子被藏于影壁墙内。屠岸贾设苦肉计,逼程婴说出婴儿下落,相继诛*公孙杵臼及程妻母子。程婴强忍悲痛,独自抚养赵孤。韩厥在求医时了解到真相,与程婴结下生死同盟。程婴携赵孤投奔屠岸贾门下,并让屠岸贾认下赵孤为义子。从此,展开了长达 15年的复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