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及格
凡有以下条款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
1、违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或在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掌握已学有关专业知识很差。
2、文章无中心,层次不清,逻辑混乱,文句不通。
3、材料零乱不全或主要数据失真,加工整理差。
4、主要内容基本抄袭他人成果。
凡属抄袭他人成果或属他人代写的论文,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评阅、答辩资格。
以上评阅标准,一要严格掌握,不可降低标准,拔高分数;二要因时因地制宜,但在同一时间、同一批学员中,应“一碗水端平”,不可对不同的人采用不同的标准。
评语的写法
毕业论文的评语有两种:一是指导导师意见,二是答辩委员会意见。
指导导师意见的写法
指导导师意见,主要是从写作角度对全篇论文作出评价。评价要点是:
1、观点是否正确、鲜明;
2、论据是否充分;
3、分析是否全面;
4、结构是否合理;
5、语句是否通顺;
6、有无现实指导意义。
答辩委员会评语的基本内容
1.对论文的评价
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论点是否明确和有创新性,文献收集和论据是否充分可靠;论文的体例是否规范,结构是否合理和有逻辑性;语言是否流畅、表达是否清楚。
2.对学生答辩情况的评价
学生答辩时能否回答辩委员会的提问,是否较好地掌握了课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思路是否清晰、反应是否敏捷,表达是否清楚、准确并有逻辑性。
3.答辩委员会的表决意见
答辩委员会经过表决,认为该生的论文和答辩是否已经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是否建议授予该生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