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语言是利用视听刺激的合理安排向观众传达某种信息的感性语言。这部电影在配乐与镜头画面的运用上,都十分精巧。
第一,配乐的选用,一头一尾表达的情感截然不同,随故事情节的发展而变化,巧妙契合主题。
影片开始,在长达三分半的时间里,运用大量的运动镜头,展现了这个城市和谐美好的一面,而配乐却是一个人孤独的浅吟低唱,唱友谊消逝,唱生命离去。配乐情感与画面内容截然不同,呈现出一种割裂感。预示了安德鲁之后的命运,即使是在这样一座友爱包容的城市里,他的身份还是不能得到接受。
影片的结尾,画面中是安德鲁和兄弟姐妹们小时候玩耍的场景,由家庭录像的形式呈现。家庭录像是由家人记录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的,与配乐中温暖、友爱和充满希望的歌词相对应。而最终,安德鲁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得到了公平正义的伸张,无憾离去。
这一头一尾的配乐,表达的情感截然不同,却是由孤独转为温情,由绝望转为希望,与主题巧妙契合。
除此之外,影片中间安德鲁听歌剧的一段,是故事的高潮,也是音乐的高潮。他拖着输液架,忘我地在音乐中感受痛苦与孤独,爱与希望,以及对生的渴望。原本米勒只是想和他准备明天开庭的问答,对音乐并不在意,却被安德鲁动人的独白震撼到了。因为安德鲁,他对生命、爱、珍惜与孤独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所以他回去拥抱妻子与女儿,表达自己的爱。
第二,镜头画面构思巧妙,为人物情感与情况变化而服务,令观众有身临其境之感,更加投入观影体验中。
这部电影的镜头语言十分丰富与精彩,在此,我以其中三类我印象比较深刻的镜头来进行分析。
① 主观镜头
主观镜头是指把镜头当作剧中人物的眼睛,直接目击其他人、事、物的的情景,带有明显的主观色彩。在米勒得知安德鲁有艾滋病时,他立刻和他保持了距离,并且视线一直跟着安德鲁的手和他所触碰的东西。这时就运用了主观镜头,让观众跟着米勒的视线走,感受到米勒一开始对艾滋病的恐惧与偏见,表现人物不安警惕的心理,令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② 晃动镜头
晃动镜头是纪录片的拍摄手法,可以营造真实感。当安德鲁病情恶化去医院检查时,他与男友还有医生交谈的过程,就运用了晃动镜头。一是营造了一种现场氛围的真实感,一是晃动的镜头展现了人物焦灼不安的心理。
③ 倾斜镜头
倾斜镜头中的元素都是倾斜的,充满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当对方律师抛出一连串严峻辛辣且带有偏见意味的问题时,镜头画面是倾斜的,并且随着对方问题越来越尖锐而越倾斜。既昭示了这一连串问题对安德鲁的不利性,情况在变坏,又暗示了安德鲁逐渐恶化的身体情况。
这些镜头语言的巧妙运用,让观众一直跟着人物的情绪走,十分有代入感,仿佛自己置身于这些电影场景中一般。
03 风格特点:以平淡、冷静、严肃的基调叙述故事,没有过度煽情,给予了观众思考的自主权;多处隐喻的使用,丰富了主题内涵第一,以平淡、冷静、严肃的基调叙述故事,没有过度煽情,给予了观众思考的自主权
整部电影,几乎没有什么高潮部分,连最振奋人心的裁决结果宣告也被导演用平淡冷静的手法处理掉了。刚看完时,我觉得这里是影片处理的一个遗憾,认为这个部分本应该是高潮,却没有体现它本该有的效果。但仔细思考之后,我才发现这就是导演的本意。
首先,整部电影都有一种纪录片的感觉,叙事一直都很平淡,若是在裁决结果时突然来个励志电影式的高潮,会破坏影片这种平淡静谧感。
其次,导演在观众本以为会有高潮的部分将它淡化处理掉了,是为了给予观众思考的自主权。影片并没有过度煽情,大喊着“对同性恋歧视的很严重,他们太可怜了,快去同情他们”,而是以平淡、冷静、严肃的基调讲述这个故事,让观众自己去思考这部影片带给他们的思考与意义。
影片中有一个场景让我印象很深刻。就是米勒在药店偶遇一个宾大的法学系学生,对方告诉他一定要好好打这个官司,因为这件事很重要。原以为这是这个官司带来的好的影响,却没想到那个大学生居然只是想搭讪,并且言辞之间表现了他平时私生活的混乱。这个场景的设计,我觉得和影片平淡冷静的叙述风格也很契合。导演并没有一味地表现同性恋群体所受到的歧视与不公,批判社会的无情与虚假,而是将同性恋群体阴暗的一面也表现了出来。
就是因为有太多这样私生活混乱的同性恋,才会让这个群体的所有人都饱受歧视。
第二,多处隐喻的使用,丰富了影片的主题内涵。
① 故事地点的隐喻
事实上,电影的故事情节的主要原型有两个人物,并且故事都发生在纽约,但是影片却将故事地点设置在了费城。
这是因为影片所象征的法律意义。美国最早的宪法就是在费城颁布的,而宪法中所代表的美国人民是追求自由平等团结,暗喻了影片要消除对同性恋与艾滋病群体的歧视的主题。
② 影片结尾谜语的隐喻
影片的结尾,米勒去看躺在病床上的安德鲁,安德鲁笑着说了一句—一千个律师绑在海底,意味着一个好的开始。
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说,律师是有强烈的维权意识与足够的维权能力的,当他们团结在一起,就能够产生巨大的力量,产生好的结果。
安德鲁是一个患了艾滋病的同性恋,饱受社会歧视,也因此被陷害丢了工作。他本可以平静安详地度过生命最后的日子,不必站上法庭承受社会的压力。但他是一名律师,有强烈的维权意识与足够优秀的维权能力,本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他决定提起诉讼。他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艾滋病群体的权益。如果他成功了,这个案例就可以成为之后类似的案件参考先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仅靠他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另外一个同样具有强烈维权意识与优秀维权意识的同行。所以他才会说出这句谜语。
而这句谜语暗含的意义,也与主题不谋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