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原本是去美国留学,却放弃了美国读博士的机会,到了英国剑桥大学。在剑桥,他遇到了红颜知己林徽因,遇到了蓝颜知己狄更生,遇到了女作家蔓殊菲儿……无论是人生还是情感都由迷茫走向笃定。那个剑桥之春让徐志摩豁然开朗,人生和事业双双开挂。
虽然没有拿到博士学位,可这段为期一年半的经历却对他走上文学道路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在《剑桥文学史》上也有徐志摩的一席之地,他和华兹华斯、拜伦和罗塞蒂等剑桥文豪比肩而立。徐志摩有幸遇到剑桥,剑桥也有幸造就了徐志摩这个中国现代诗歌王子。
徐志摩为剑桥写了很多诗歌,其中最脍炙人口的就是这首传世佳作——《再别康桥》,也是中国现代诗歌的压卷之作。(在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徐志摩笔下的康桥实际上就是剑桥,英文名称是Cambridge)
同为新月派的闻一多曾经提出了现代诗歌的“三美主张”:音乐(音节)美,绘画(辞藻)、建筑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本文拟从音韵之美、绘画之美和意蕴之美来分析这首诗,读懂这首看似简单却意味深长的隽永诗歌。
01 音韵之美:兼具自由和韵律的新格律诗徐志摩1920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文学硕士后放弃继续读博的机会,1921年春来到英国,经狄更斯介绍,进入英国剑桥大学最著名的国王学院,1922年8月离开剑桥。其后,1925年和1928年,徐志摩两次短期造访剑桥。最后一次造访剑桥,在回国时候,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这首经典名诗。
在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康桥实际上就是剑桥,英文名称是Cambridge,徐志摩这个词前半节音译,后半截意译,合起来就是康桥。现在的“剑”字,是四声,有种剑拔弩张的感觉,而徐志摩用的“康”字,是一声,读起来温婉平和。
或许先入为主和深入人心的缘故,“再别康桥”更好听。
说到诗歌的音韵美,不得不说中国早期的新诗,实际上是对中国古典诗歌的反叛,追求绝对的自由,就像胡适的新诗一样。到了新月派开始确立新的典范,也就是新的格律诗,既有自由,又有一定的格律。我们来看这首诗:
第1、2、3、4节都有押韵,分别是ai、ang、ao和ong,到了5节则相对自由随心,包括句式的长短和韵脚的安排,最后的第6节,又恢复了形式和韵脚的规整。即便是第5节看似自由,实际上,前半节不太押韵,后半节也是押韵的,笙箫和康桥。
作者在1、2、6、7小节以明朗的韵脚收尾,而3、4、5小节的韵脚相对来说则较为低沉和缓慢。其间,高低轻重缓急快慢的变化令人如醉如痴。
整体来看,规律中有变化,有如康桥的湖面碧波荡漾,金柳披拂,声声扣人心弦。
值得一提的是,开头的三个“轻轻的”,和结尾的“悄悄”,两个叠词的多次使用,抒发了诗人对康桥依依不舍的深情。
02 绘画美:六个小节,宛如六幅油画,色彩明媚,意境迷人借景抒情是本诗最大的特点,因此景色描写是诗人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