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文忠公文集》。
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的《秋声赋》,人多能诵。但开篇第一句“欧阳子方夜读书”,却被普遍读错了。所以笔者多年前读傅山《霜红龛集》时,对傅山先生一段话印象极深:
今人读《秋声赋》,皆以“欧阳子”为句,“方夜读书”为句。偶有问者曰:“‘欧阳子方’是何人?”皆掩口嗤之。及读“别传”,欧阳永叔亦字“子方”,乃知向人之问虽愦愦,而嗤者正未必了了也。(见《霜红龛集》卷三十六《杂记一》)
对傅山这段话印象极深,是因为自己此前也如其他人一样,将“方”字属下读,错读作“欧阳子/方夜读书”。欧阳修的《秋声赋》,是极常见的古代散文名篇。将“欧阳子方/夜读书”读作“欧阳子/方夜读书”,是一个极普遍的错误。而且从傅山所记看,恐怕明清时人们就已读错了。观如今一些书的解释及许多书中对欧阳修字号的介绍,可以知道人们不但在傅山以前误读,而且傅山写此则杂记之后也还仍然误读。如清末经学家丁治棠《仕隐斋涉笔》所载灯谜“狐子犯从亡御敌;欧阳子方夜读书”。因为丁治棠和其他许多著书立说者没能读到傅山所读过的“别传”,也无缘或未曾读过《霜红龛集》有关语,不知道欧阳修亦字“子方”。
鉴于此,笔者后来在一则谈“误读”的短文里,曾举到“欧阳子方夜读书”之例。傅山所记,虽寥寥数语,但足可说明问题,所以无须饶舌,只录傅山语以说明该句被普遍误读。拙文刊2002年4月18日《光明日报》。随后有涂宗涛先生提出商榷,认为仍当读作“欧阳子/方夜读书”,涂先生文刊6月13日《光明日报》。
此后还有多人谈论“欧阳子方夜读书”之读法,于拙见或表赞成或不认同。不认同的理由大体不出涂先生所论。至今尚无定论,绝大多数人还是错读作“欧阳子/方夜读书”,因此只好为文一谈。
涂宗涛先生对欧阳修亦字“子方”表示怀疑,提出:“傅山所见‘别传’,称‘欧阳永叔亦字子方’,是否可信,尚需进一步考证。”这种怀疑,没有道理。既有文献记载,傅山曾读得,即可为据。若系不可信之言,大学者傅山焉能专门记之以告世人。搞古文献研究者都知道,许多古籍湮亡后,有人书中记载或录存,哪怕只是一条著录或片言只语,正为珍贵资料。傅山先生关于欧阳修亦字“子方”之所记,后之读书人万不可但凭臆想无端怀疑,而难免轻诬前贤之嫌。
涂文还提出,傅山那段话即使可信,也只是说欧阳修亦字“子方”,并没有说欧阳修该句应当读作“欧阳子方/夜读书”。傅山的话虽简练,但说得很明白,难道还需再啰嗦今人不该把欧阳修之字“子方”分开来读吗?涂文又引苏轼自称“苏子”之例,说“欧阳子”系欧阳修自称,该句读作“欧阳子/方夜读书”原本不错。如此理由亦难服人。虽说读作“欧阳子/方夜读书”也可通,但那是人们不知“子方”为欧阳修之字而误读,属没有办法的事。其实,只要细读该句便可以发现,“方夜读书”显然不如“夜读书”简洁准确。宋人以“子方”为字或名者还有好些,吕陶、晁公武书中有“唐子方在言路”“唐子方贬春州”等语,若读作“唐子/方在言路”“唐子/方贬春州”,似亦可通,但能说读对了吗?苏东坡有“谢曹子方惠新茶”语,若读作“谢曹子/方惠新茶”,可以吗?尤其是黄庭坚“戏赠曹子方家凤儿”语,若有人不知“子方”为人名而知有“方家”一词,读作“戏赠曹子/方家凤儿”,不成笑话了吗?可为佐证者,《滑县志》载,县邑东南隅旧有欧阳书院,明代进士知县王廷谏为立“宋欧阳子方夜读书处”碑。如果说欧阳修行文自云“方夜读书”尚说得过去,那么此碑作“方夜读书处”,显然不通了。
可见涂先生以上理由均难以服人。
涂先生所提出唯一让有些读者觉得似乎有力的理由是:“宋人在自己的文章中,作者只称名或姓名而不称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秋声赋》中的“子方”二字自然应该拆开而读了。所以今就此问题略为一辩。
涂先生宋代作者“只称名或姓名而不称字”之论断,并不能成立。事实是,古人文中除自称名或姓名外,还自称字。即以宋时名人之文而言,苏轼(字子瞻)《和陶归去来兮辞》第一句即为“子瞻谪居昌化”,《书孟德传后》有“子瞻题”,《古刻丛钞》亦有“苏子瞻题”。《东坡志林》除“子瞻不能决”“子瞻看朱成碧”“盖自苏子瞻始”等语外,论草书条末亦自云“子瞻书”。张孝祥(字安国)《题真山观》第一句即为“张安国设道供于真山观”,《风月堂记》开头也说“风月堂既成,张安国过之”。《送野堂老人序》和《题杨梦锡客亭类稿后》均有“历阳张某安国书”,《题陆务观多景楼长短句》有“张安国书而刻之崖石”语。陆游手自编定的《渭南文集》中,自称其字(务观)者更是多达好几十处,自称其号(放翁)处也很多,倒是很少自称其名。生当南宋的元好问(字裕之),文中也多有“裕之题”“裕之引”“裕之书”等语。尤应注意的是,欧阳修(字永叔)的《释惟俨文集序》,不就明明写着“庐陵欧阳永叔序”吗?仅以本人手边此数人之文来看,便多有自称其字者,怎么能说宋人文中“只称名或姓名而不称字”呢?涂先生只查阅了《古文观止》中一些宋人之文,便作此结论,有失严谨。
钦定四库全书本《文忠集》。
《欧阳文忠公文集》。
此外,又有读者提出,既然两种读法皆可通,前人又有“作者未必然,读者何必不然”的话,那就不必计较究竟应该怎样读,意思是如何读均可。这样的意见显然也是不对的。清人“作者未必然,读者何必不然”之语是就“诗无达诂”而言,说对诗的理解可以不囿于作者原意而作自己的阅读,实即想象与发挥。对于古籍文献之句读,必有最确当的一种,马虎不得。
其实,早在宋代,被尊为耆宿大儒的杨简所著《杨氏易传》,曾因欧阳修《易童子问》所云“众说淆乱,亦非一人之言也”而云:“欧阳子方疑其前后异同,非出于一人之言。”此处“方”字显然只能属上读而不能属下读,既可证欧阳修亦字“子方”,又可证“子方”二字不能分开而读。
最可靠的证据,来自欧阳修笔下。人们只是读中学课本或《古文观止》等选本,却少读欧阳修文集。《欧阳文忠公集》和《文忠集》“欧阳子方”四字下均注明:“一无‘方’字,墨迹止作‘余’,无上四字”。是知“欧阳子方”即“余”,谓作者本人。
至此,似乎没有再争论的必要了。应该依傅山之见,如杨简用法,更按欧阳修墨迹,将“欧阳子方夜读书”读作“欧阳子方/夜读书”。
马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