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代表崔欣发言。
中国银行王舒可主任介绍银行工作情况,分享了她亲身经历的三个关于资助的故事,表达出中国银行对长大学子助学贷款的坚持与重视,希望能够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并承诺“绝不让大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涂义才讲话,感谢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等单位的支持,涂义才副主任详细讲解了国家的资助政策,提出“奋斗是人生的标配,党和国家是你们最坚强的后盾”,让同学们努力奋斗,争做担当新时代重任的接班人。
助学贷款政策
学校秉持“以学生为中心,全面提升服务”的理念,坚持“精准资助,应贷尽贷”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通过助学贷款顺利入学。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方面,2018-2019学年共计3961名学生申请,合同金额2922.8745万元。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方面,我校与中国银行西安长安路支行合作顺畅,助学贷款业务正常运转,风险补偿金及时足额支付,本学年除563人409.085万元续签以外,目前还有近200人正在准备申请材料。
助学贷款主要有两类,分别是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贷款政策
1.贷款金额: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2.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剩余年限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3.贷款放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只需在校期间一次申请,以后各学年参加续签均由经办银行自动完成贷款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入高校账户。生源地贷款需要按年签订贷款合同。
4.财政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可向所在高校机构申请休学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通过原所在高校机构申请继续贴息。
5.贷款还款:
(1)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签署还款协议)或申请继续贴息。
(2)借款学生毕业后进入还款期的,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只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在还款期内享受还本宽限期。
(3)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后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入贷款查询后还款,非还款协议申请)提前偿还国家助学贷款。银行仅按贷款实际期限计收利息,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如果借款学生在毕业前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入贷款查询后还款,非还款协议申请)提前还款,则利息仍由财政资金补贴,学生只需偿还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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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长安大学资助服务中心
图片:孔令达
文字:郭良宇
编辑:卫馨阳
审核:羽 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