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语言上的精炼。既然是短篇小说,起码在字数上就受到了严格限制,在有限字数表述的范围内,如何将故事扩展,将内容延展,将内涵拓展,这非常考研作者的功夫。前面已经说到了,作者在选题上做足了功夫,即将题目与情节之间故意制造冲突来延展故事的内涵。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内涵的拓展需要文字上的功夫。
无疑,《受戒》的文字功夫,几乎代表了汪曾祺先生最好的表达水平。我这么说,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是好的文字表达?”
记得以前贾平凹先生做过一个类比,所谓好的文字表达,那就是文字的节律跟上作者说话的节律,贾先生还举了个例子,假如你肺活量足,你就说长句子,跟外国人说话一样,恨不得一句话能组成一个段落。可大多数人气力都不足,一句话只能承载几个字。
汪曾祺先生无疑是语言表达方面的专家,记得以前他有专门关于语言表达方面的散文,我们日常生活中用到的四个字的句子或者词,这是《诗经》的句法,因为《诗经》里经常用到“关关雎鸠”、“窈窕淑女”等等,四个字的表达是书面性的,是正式的,是官方的;而三个字跟四个字完全不同,它将表达通俗化、世俗化,甚至还会庸俗化。比如我们启蒙读物《三字经》,它是把大道理讲的通俗和朴素。讲话的时候,四个字加三个字就会产生化学反应,四个字保证句子的节律,三个字保证句子的调子,七个字一起就保证了一句话的节律及圆润。试想一下,为什么古诗七个字为多,为什么对联以七个字为主,都暗含着这个道理。
汪曾祺先生的语言是特色的,明显能感觉到每句话的“节律”。
——明海在家叫小明子。他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不叫“出家”,叫“当和尚”。
——“宝刹何处?”——“荸荠庵。”
——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
——过了一个湖。好大一个湖! 穿过一个县城。
以上是从书中随意摘取的几段,假如你用心去读,感觉这不是普通的句子,仿佛可以变成台上的戏文对白,全篇几乎都是这样的句子,由此可以读出汪先生用词的弹性,造句的节律感。
语言上的特色还有一个最让我敬佩的就是,不自觉地将方言用到普通话中,这样就会形成作者个性化的语言特色。其实,写作的时候,用方言不难,难的是你的方言别人不仅要识得,且能喜欢,不然都是徒劳的。记得以前读西部一个作家的小说,他自以为成功的方言应用,被我判为最大的败笔,他大惑不解。语言确实要体现地域和人物特色,可作者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你的作品是给说着各种方言的人读的,如何保证别人读的懂、读的顺,这是第一要务。方言不是特色,方言在作品中得到灵活应用,这叫特色。汪先生确实用的非常高明,比如:
——大娘精神得出奇。五十岁了,两个眼睛还是清亮亮的。不论什么时候,头都是梳得滑溜溜的,身上衣服都是格挣挣的。
——这地方兴换工。排好了日期,几家顾一家,轮流转。不收工钱,但是吃好的。
清亮亮、滑溜溜、格挣挣,这三个词都不是标准的书面用词,汪先生把他们当成了书面词排比着用,感觉是在强调一件事,又是在具象一件事,原本很模糊的一个修饰,用上几个方言词汇,瞬间就把角色与所有的读者拉近了,感觉每个读者似乎都熟悉了小英子娘的打扮。下面一句的动词“兴”和“顾”都是方言词,也许北方人都不理解这两个词的意思,但是,整句子读,好像意思又非常清晰,这就是语言的灵活应用达到的功效。
三是情节上的留白。写短篇小说犹如下围棋,必须要保留行气,尽管空间不大,但是,一塞满就死了,必须要保留通风,且还有保留回味的空间。就像哲人说,如何以最经济的方式把一个房间填满,答案自然是在房间里点燃一束光。为什么是光呢?光似乎是存在的,但是,光又不影响别的物的存在。房间是空的,光给填满了。可有光的房间还是空的,还可以放下任何东西,除了黑暗。
《受戒》中留白很多,一是四年在寺庙生活的明海,到底在僧人业务上怎么样,作者没有说好像又说了。二是明海看到了小英子的脚印后,心里发生了变化,这是朦朦胧胧的爱,但是,这个爱到了什么程度,读者想象不到。三是明海为什么看到芦花荡就会急速地划船,最后是英子快速地将船划进了芦花荡,在那里有什么故事发生呢?还是什么都不会发生?答案留给了读者,可读者哪敢轻易做出答案呢,这就是小说结尾的高明之处!
短篇小说精彩的一是构思,二是语言,三是留白。假如把这三点做好了,短篇小说一定精彩,汪先生以精彩的语言将一段尘封的往事写活了,这是他的功力所在。
当然,《受戒》的看点还有很多,比如丰富的多领域的知识比如佛学知识,社会学知识等,这都能看出作者深厚的生活阅历及知识积累,这是让小说增加深度和厚度的资本。
客观地说,《受戒》也有硬伤,我感觉他模仿《边城》的痕迹还是比较明显,无论是场景设计,还是人物设计及情节构思,都能看到里面有沈从文的影子,当然,也可能是我先入为主了,还请方家一起鉴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