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即将开始
4月7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两则通知
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
资格申报和审核、
2024年地方专项计划考生
资格申报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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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
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点击上方图片查看详情↑)
实施区域
高校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如下:
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本人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且已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另外,同时符合上述(一)和(二)两项条件,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招生院校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报名及资格审核办法
(一)4月25日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简章,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含个人信息填报、志愿填报等)。4月2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报名数据,按地区分发至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二)4月28日-29日,符合报考条件且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持申报高校专项计划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时须提交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4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2)。
(三)实施区域农村地区的认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由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分类代码两部分组成,城乡分类代码为“210”和“220”,表示乡村,认定为实施区域的农村。
往年被地方专项计划或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2024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2.2024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02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专项计划考生
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点击上方图片查看详情↑)
实施区域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永泰县、建宁县、清流县、明溪县、泰宁县、宁化县、诏安县、云霄县、平和县、浦城县、光泽县、顺昌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霞浦县、古田县、柘荣县、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
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本人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户籍在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已在户籍所在县参加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此外,同时符合上述(一)和(二)两项条件,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招生院校和类别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省属重点高校(以省教育厅公布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为准)。地方专项计划只面向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和历史科目组普通类招生,不安排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
申报办法
(一)4月17日-1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申报地方专项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时须提交本人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4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2)。
往年被地方专项计划或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附件:
(点击此处下载)
1.2024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2.2024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来源:东南网、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编辑:陈志凡
审核:雷光美、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