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的主要功能是什么,监督职责和监督的区别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4-27 09:44:45

原标题:明确数字赋能监督的三大功能

监督的主要功能是什么,监督职责和监督的区别(1)

广东省清远市检察机关乘数字检察东风,在经济体量、办案力量没有明显改变的情况下,形成了“人人都是建模者、全员都是数字员”等数字思维和理念,依靠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检察工作步入加速度发展之路。

数字检察战略的根本,是以模型作为重要载体,赋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数字赋能监督有三大功能。

数字赋能为大局服务。在护航经济发展方面,检察机关可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效率,为市场经济提供更加稳定可靠的法治保障。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检察机关可以海量数据信息为基础,建立知识产权数据保护库,通过数字化建模,提炼出符合知识产权办案特点的监督规则,以智能化手段比对、分析、发现研判线索,实现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作为提升生态检察线索发现能力、调查取证水平与专项监督能力的抓手,进一步释放生态检察工作的活力与效能。

数字赋能为人民司法。如智慧接访、远程司法救助等,可以提高司法服务质效,依靠数字技术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要聚焦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医保、未成年人保护等民生领域,构建智慧平台,切实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解决为民办实事中面临的难题。

数字赋能为法治担当。在刑事检察中,数字赋能不仅可以实现数字检察辅助监督办案的功能,还可以依托数字治理优化行刑衔接模式,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与刑事犯罪的共治共管。在民事检察中,通过大数据的应用与指引,从民事案件个案办理中发现指引规则,完善机制,有效提升民事检察法律监督质效。在行政检察中,检察机关需要通过搭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信息平台,以数据分析、数据碰撞、数据挖掘发现治理漏洞或者监督线索,进而依托信息技术,与行政机关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渠道,推动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在公益诉讼检察中,数字检察不仅可以有效拓展公益诉讼案源渠道,显著提升公益线索研判能力,还可突出解决公益诉讼取证难点,持续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质效。(广东省清远市检察院检察长 陈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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