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物动词
及物动词,需要接受对象的动词称为及物动词,即动作本身的意义不够充分的动词,需要有第二人称、第三人称或物品担任接受动作的对象(宾语),否则语意就不够明确,难以让人了解,例如吃(吃什么)、爱(爱谁)和喜欢(喜欢谁、喜欢什么)等。例如:
They give money to beggars.
他们给乞丐钱。
理解:句子中 动词give,本身词意不完整,让人听起来有疑问:他们到底(give)给什么东西呢?这时give这个动作需要有一个对象:give (给)——某人/money(钱)。
不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即动作本身的意义就已经足够让人了解、听懂的动词,不需要有第二人称、第三人称或物品担任接受动作的对象(宾语),例如走、跑、站、坐、睡和跳等。例如:
I swim every Sunday.
我每个星期天游泳。
理解:swim(游泳),swim一说就能让人听得懂是什么意思,不需要再接对象。
总结:
及物动词:后需要宾语(即接动作的对象)。
不及物动词:后不需要接宾语(即不需要有动作的对象。)
注意:如果可以是I、You、We、They或复数名词就是用动词的原形,如果主语是He、She、It或单数名词时,就必须在动词后加上s或es。例如:
They go to school by bus.
他们搭公交车去学校。(动词go用原形)
Mary goes to school by bus.
玛丽搭公车去学校。(Mary是第三人称单数,动词变化为go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