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帕特里克·莫迪亚诺曾有一位有趣的几何老师——雷蒙·格诺。不过,比起空间几何,这位数学老师更乐于解析文字的精妙。格诺有本书叫《风格练习》,书里其实只有一个极其简单的故事,但是他用不同的方式讲了九十九次,个中变幻妙不可言。
此处简写故事中的一句话为例:
有好事者在车上和一个朋友在交谈,其朋友指了指他的翻领说道:“你得给大衣缝个扣子了。”(注释风格)
有好事者和、与一个朋友、友人坐在车上,此人建议、要求他给自己的大衣、外套上面缝个、打个扣子、象牙圆扣。(复式记录)
PS:译文读起来怪怪的绝对不是小编手残的缘故!不信你去看最后面的英文原文!
作者的风格练习是读者的一场噩梦。不仅如此,格诺撒给了读者99种不同风格的文字碎片,却没有留下一个结论:到底哪种风格才是最为合理的?完美主义者们被这如鲠在喉的感觉驱使,只好自行摸索真正十全十美的风格。博闻强识的人可能会搬出毛姆对于优秀作品的定义:“完美的作品得清楚明了,优美生动 (If you could write lucidly, simply, euphoniously and yet with liveliness you would write perfectly.)"
但对风格的定义就到此为止了吗?当然不是,很多人将自己的籍籍无名怪罪于缪斯女神的悭吝,将灵感称之为“天才的特权”“神的君临”,可须知“烟士披里纯”(inspiration)这样抽象的东西,哪怕是天才也不可能随取随用,退一步来说,哪怕某一瞬间你获得了神的眷顾,你记录灵感的语言才真正决定了那一瞬间的君临是狂想还是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