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公司和集团公司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员工廉洁从业职责,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坚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坚决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依章办事,明明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二、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廉洁从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不殉私情,不以权以岗谋私,不殉私渎职。
三、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刁难供应商,主动接受公司的检查和监督。
1、严格执行公司和部门采购业务各项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处理业务事宜要做到公平合理。
2、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货方索取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不得接受供货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奖励、赞助等,无法拒绝的必须第二天上交组织登记处理。
3、不得在供货方以任何形式支付个人的任何费用。
4、不得参加供货方可能对采购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5、不得在供货方兼职、介绍家属或亲友到供货方从事与采购业务相关的经济活动。
6、不得与供货方单位或个人合作可能影响本职工作的经营活动。
7、不得使用供货方单位或个人的车辆或借为私用。
8、不得替代供货方单位或个人领取货款或其他款项,特殊情况确需代领的必须经领导批准。
9、不得在没有向领导报告的情况下,私自到供货方搞市场调查或参加活动。
10、不得在没有向领导报告的情况下私自参加供货方单位或个人的请客吃饭和娱乐活动。
本人保证严格执行上述各项承诺内容,本人如违反任何一项承诺或一经查实,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关系,并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本人违法收取的钱物由公司直接没收追缴,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人(本人签字并按指模):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