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中时刻想要为国建功立业,复兴家族荣耀。
终于,他在边疆曾经的好友封常清出任安西北庭节度使,诗人的雄心壮志又一次爆发。
这一次出塞,岑参已近不惑之年。
也正是这一时期,岑参的诗歌成就达到了他人生的巅峰。
不同于高适的边塞诗着眼于战争的残酷,岑参的诗歌奇丽磅礴,热情奔放,具有浓厚的浪漫主义传奇色彩。
“一川碎石大如斗 随风满地石乱走”。暴风狂乱,竟然能把石头吹得遍地跑,奇不奇?
岑参写“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明明是大雪肆虐,行路艰难,他却描述地如此春意无边,美不美?
热海火山,白草黄沙,胡天飞雪,大漠惊风......这些在岑参的眼中都别有一番风情。
能把苦寒的边塞生活写得如此热血,令人向往,岑参可谓千古第一人!
而这一时期的高适还在走着岑参的老路。
他加入了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幕府,担任掌记。
与岑参不同的是,高适这个文秘一边处理文案,一边则学会了如何治军。
五十多岁弃笔从戎的高适写道:“离魂英惆怅,看取宝刀雄。”
看看吧,我宝刀未老仍可称雄呢!
这是高适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他现在所积累的军事才干为他将来拜相封侯奠定了基础。
以现代的角度来分析二人性格,我们不难发现。
高适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而岑参则有些过于理想主义了。
在他笔下,大唐帝国强悍而伟大,任何敌人都不足为惧。所以他并不需要写士兵们的出色奋斗和艰苦牺牲,他写的是横在战士们面前的另一种伟大力量——严酷的自然。
从诗中,我们也能看出两人的区别。
一个垂首叹谓战事艰难,“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一个则是模糊了战争的残酷,抬头仰望塞北风景:“琵琶长笛齐相和,羌儿胡雏齐唱歌”道尽了边疆生活的别样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