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有些经济学家认为:钱来源于欠条。比如某A借了某B一把斧头,打了一张欠条。欠条的价值就等于斧头。欠条可以拿来换和斧头同样价值的东西。欠条被交换的多了,就流通起来,大家也都相信欠条可以换东西。欠条不就是钱吗?
大家之所以相信欠条,来源于大家之间的相互信任。这种有借有还的品质,就是信用。信用产生了货币,这就是信用货币理论的一部分。
某科上说,所谓信用,是指依附在人之间、单位之间和商品交易之间形成的一种相互信任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信誉构成了人之间、单位之间、商品交易之间的双方自觉自愿的反复交往,消费者甚至愿意付出更多的钱来延续这种关系。言不信者,行不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从伦理道德层面看:信用主要是指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之间所建立起来的、以诚实守信为道德基础的"践约"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看:《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守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合同法》中要求"当事人对他人诚实不欺,讲求信用、恪守诺言,并且在合同的内容、意义及适用等方面产生纠纷时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来解释合同"。
从经济学层面看: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换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中授信人在充分信任受信人能够实现其承诺的基础上,用契约关系向受信人放贷,并保障自己的本金能够回流和增值的价值运动。
在货币金融学中有一个重要的流派,即以18世纪的约翰.劳为先驱、以19世纪的麦克鲁德、韩以及20世纪的熊彼特等人为代表的"信用创造学派"。在这一学派的眼中,信用就是货币,货币就是信用。
麦克鲁德在他的《信用的理论》中指出:"人们以生产物与劳务和人交换,而换得货币,此货币既不能用以果腹,也不能用以蔽体,然而人们却乐于用其生产物与劳务换取货币,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换得货币以后,可在需要之时,凭以换取所需之物的缘故。所以,货币的本质不过是向他人要求生产物与劳务的权利或符号,从而实为一种信用","因此,金银货币也可以正确地称之为金属信用。"
所以,你了解信用是啥了不。信用就是钱啊,别再不把信用当回子事了。有的人晚几天还房贷,有的在高铁上搞点事情……可能一时看不到有啥影响,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