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
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冯艳辉 通讯员杨丽 崔洋)手执小旗子、身穿红马甲,11月2日,在张店柳泉路与新村路路口,张店交警给志愿者们上了一堂“马路边”的交通安全课。随后,志愿者们和交警共同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
在此次劝导活动中,张店交警给志愿者讲解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危害性、驾乘车辆系安全带的重要性,并教育驾驶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正确系好安全带,同时发放“一盔一带”宣传资料,倡导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实践活动,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仅自己受益,还能将交通安全知识、文明交通理念传递给更多的人,带动身边的人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为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贡献力量。”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民警告诉记者。“通过这堂体验课和现场劝导,真正体会到文明出行的重要性。今后,我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志愿者张先生说。
张店交警提醒市民,无论是驾驶人还是行人,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礼让的出行习惯,不乱穿马路、不越线停车、不逆行、不闯红灯,文明守法出行。文明交通的构建,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的积极参与,共同创造和谐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编辑:张强
本文来自【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