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的四大领域的内容,扫黑除恶常态化四大内容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5-18 08:59:5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华亭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在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整治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重点

1.在信息网络领域,严厉打击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贷款等违法犯罪。

2.在自然资源领域,严厉打击“沙霸”“矿霸”及其背后“保护伞”,整治非法采沙采矿等违法行为。

3.在交通运输领域,严厉打击敲诈勒索货车司机、盗抢燃油货物等违法犯罪,严惩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等黑恶运营团伙,整治非法改装运输等违法行为。

4.在工程建设领域,严厉打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犯罪,铲除其背后利益集团。

5.其他相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行业领域乱象线索。

二、相关事项

1.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四大行业领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为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2.对纵容、包庇犯罪嫌疑人或者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包庇、纵容犯罪,充当幕后“保护伞”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3.广大人民群众要坚决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四大行业领域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相关线索。对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华亭市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属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公民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华亭市扫黑办:0933—5969321

华亭市公安局:110;0933—5932285

电子邮箱:htshb5969321@126.com

邮件地址:华亭市扫黑办

华亭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直接举报:公民也可直接到市扫黑办(市振华路2号511室)举报。

华亭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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