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0 II型卡尺、V型卡尺的深度测量
5.5、读数
卡尺与两眼连线平行,两眼(正常人的两眼间距约为60mm)正对卡尺上的标尺标记,在明视距离下(正常人的明视距离约为250mm)读数。(正常人眼所能看清相距0.073mm的两个物点)
5.5.1、整数部分:在主尺上看游标尺零线的左边数值即为整数部分。
5.5.2、小数部分:看游标尺上的第几根标记与主尺标记对准,该游标尺上标记的次序数乘以分度值即为小数部分。
5.5.3、整数部分加小数部分即为测得数据。
5.6、数据处理
以上是在测量力为“零”,温度为20℃的条件下测量。实际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偏离此条件。因此,针对不同的检测条件,对测得数据作不同的处理。
5.6.1、来料检验(IQC)
5.6.1.1、在标准温度20℃下测量,测得数据不处理;
5.6.1.2、如果工件与计量器具的线膨胀系数相同,测量时计量器具与工件保持相同的温度,测得数据也不处理。
5.6.1.3、其他情况,应做工艺试验(偏离20℃时的测得数据与20℃时的测得数据差值)处理测得数据。可参考线膨胀方程(2)测算。
△L=L×(△T量×α量-△T工×α工)
式中: △T是20℃的温度差;α是线膨胀系数;L是所考虑的有效长度。
示例:夏天,对测量数据200mm进行处理,工件材料;铝合金,温度:30℃,大于20℃,其线膨胀系数21×10-6/℃;所用量具:卡尺,温度:25℃,大于20℃,其线膨胀系数11×10-6/℃;
△L=200×[(25℃-20℃)×11×10-6/℃-(30℃-20℃)×21×10-6/℃]=-0.031
那么,被测量即为200mm-0.031mm=199.869mm
5.6.2、过程检验(IPQC)
由于切削热,工件温度总是大于量具温度。按8.5.1.3处理。
5.6.3、完工检验(FQC)
同8.5.1。由于温度变化、应力释放等原因,完工检验是不可省略的一步。
5.6.4、出货检验(QQC)
同8.5.1。
6、数据记录
6.1、数据超差
对同一被测量检测的一组数据,只要有一个数据超差,即为不合格(特殊情况除外,如油封外径是以平均值不超差为准)。记录不合格数据(如有必要,可以添加备注)。
6.2、数据合格
6.2.1、对同一被测量检测的一组数据,全部数据都在公差范围内,即为合格(特殊情况除外,如油封外径是以平均值不超差为准)。记录平均值。
6.2.2、对同一被测量检测的一组数据,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极差)大于公差的1/3时(特殊情况除外),需备注最大值与最小值。
6.2.3、对同一被测量检测的一组数据,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极差)小于公差的1/3时,不备注。
7、注意事项
7.1、各规格卡尺有相应的测量范围,不允许利用“测量长度裕量”(卡尺尺身应具有足够的长度,以保证在测量范围上限时尺框及微动装置不至于伸出尺身之外,并宜具有(3~5)mm的测量长度裕量,以方便使用)测量。
7.2、量爪与工件一接触。推动(或拉动)尺框的力就停止(一触即止)。
7.3、孔测量时,内测量面刀口(或内测量面圆弧母线)在侧立投影面内,应与被测量的母线平行。
7.4、不要长时间拿着卡尺,避免体温传导给卡尺。
7.5、常见的卡尺圆弧内量爪尺厚有10mm和20mm,不要加错。
7.6、卡尺是量具,不能因卡尺的特点,把卡尺当钩子、划针等使用。
7.7、不能测量运动中的工件(尤其是旋转中的)。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相互作用的定量检验方法
A.1游标卡尺移动力和移动力变化的检验
卡尺尺身和尺框相对移动的移动力和移动力变化可用弹簧测力计定量检验。
将卡尺水平放置,并保持外测量爪垂直向下用测力计钩住尺框(或尺身)的外测量爪根部拉动测力计,当尺框(或尺身)开始移动后从测力计上读数,在整个测量范围内,测得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即为最大移动力和最小移动力,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即为移动力变化,其允许值参照表A.1。
表A。1
[来源:GB/T21389-2008,附录A]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计量器具的选择
B.1计量器具选用原则
B.2按照计量器具所导致的测量不确定度(简称计量器具的测量不确定度)的允许值(μ1)选择计量器具。选择时,应使所选用的计量器具的测量不确定度数值等于或小于选定的μ1值。
计量器具的测量不确定度允许值(μ1)按测量不确定度(μ)与工件公差的比值分档;对IT6~IT11的分为I、II、III三档;对IT12~IT18的分为I、II两档;测量不确定度(μ)的I、II、III三档值分别为工件公差的1/10、1/6、1/4。计量器具的测量不确定度允许值(μ1)约为测量不确定度(μ)的0.9倍。其三档值列于表1中。
标准中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推荐采用GB/T18779.2规定的方法,未作特别说明时,置信概率为95%。
B.3计量器具的测量不确定度允许值(μ1)的选定
选用表1中计量器具的测量不确定度允许值(μ1),一般情况下,选用I档,其次选用II档、III档。
[来源:GB/T3177-2009,6]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卡尺的最大允许误差
C.1内、外测量的最大允许误差
卡尺内、外测量的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表C.1的规定。
测量上限 | 最大允许误差 | |||||
分度值/分辨力 | ||||||
0.01,0.02 | 0.05 | 0.10 | ||||
最大允许误差计算公式/μm | 计算值 | 最大允许误差计算公式/μm | 计算值 | 最大允许误差计算公式/μm | 计算值 | |
70 | ±(20 0.05L) | ±0.02 | ±(40 0.06L) | ±0.05 | ±(50 0.1L) | ±0.1 |
150 | ±0.03 | ±0.05 | ||||
200 | ±0.03 | ±0.05 | ||||
300 | ±0.04 | ±0.06 | ||||
500 | ±0.05 | ±0.07 | ||||
1000 | ±0.07 | ±0.10 | ±0.15 | |||
1500 | ±(20 0.06L) | ±0.11 | ±(40 0.08L) | ±0.16 | ±0.20 | |
2000 | ±0.14 | ±0.20 | ±0.25 | |||
2500 | ±(20 0.08L) | ±0.22 | ±0.24 | ±0.30 | ||
3000 | ±0.26 | ±(40 0.09L) | ±0.31 | ±0.35 | ||
3500 | ±0.30 | ±0.36 | ±0.40 | |||
4000 | ±0.34 | ±0.40 | ±0.45 | |||
*表中最大允许误差计算公式中的L为测量范围上限值,以毫米计。计算结果应四舍五入到10μm,且其值不能小于数字级差(分辨力)或游标标尺间隔。 |
C.2深度、台阶测量面的最大允许误差
带有深度和(或)台阶测量的尺寸,其深度、台阶测量20mm时的最大允许误差不应超过表C.2的规定。
分度值/分辨力 | 最大允许误差 |
0.01,0.02 | ±0.03 |
0.05,0.1 | ±0.05 |
[来源:GB/T21389-2008,5.15]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线膨胀系数
线膨胀系数 材料 | α(10-6/℃) | |
加热≈ | 冷却≈ | |
碳钢、低合金钢、合金结构钢 | 11 | -8.5 |
灰口铸铁、可锻铸铁、非合金球墨铸铁 | 10 | -8 |
青铜 | 17 | ﹣15 |
黄铜 | 18 | ﹣16 |
铝合金 | 21 | -20 |
镁合金 | 25.5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