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田育臣 文图
3月31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中牟县相关部门获悉,4月1日起,中牟县自来水价格将进行调整。其中,居民第一阶梯水价每吨上涨0.35元,第二阶梯每吨上涨0.77元,第三阶梯每吨上涨2.01元。据了解,这是中牟县继去年4月1日起执行新水价后的第二次调价。对此,不少市民疑问:去年4月1日,中牟县的水价刚上涨了一次,今年为啥又涨了?这是咋回事?
◆明日起,中牟县居民第一阶梯水价每吨上涨0.35元
3月29日,负责中牟县供水的郑州牟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 按照《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牟县城镇集中供水价格调整的通知》(牟发改价【2022】11号)要求,中牟县自来水价格将于2024年4月1日起进行第二次调整。
按照公告,中牟县对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执行居民阶梯水价。本次水价调整内容为:
第一阶梯( 0-180m³)现行基本水价为1.8元/m³,调整后的基本水价为2.15元/m³;
第二阶梯(181-240m³)现行基本水价为2.22元/m³,调整后的基本水价为2.99元/m³;
第三阶梯(241m³以上)现行基本水价为3.46元/m³,调整后基本水价为5.47元/m³。
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保持不变,分别为0.35元/m³和0.85元/m³。
中牟县的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执行非居民用水水价;洗浴、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用水等,执行特种用水水价。而这两类用水的基本水价也分别有0.62元/m³和1.84元/m³的涨幅。
从综合水价来看:
0-180m³(第一阶梯)执行综合水价3.35元/m³,每吨(1吨水=1m³水)涨幅0.35元;
181-240m³(第二阶梯)执行综合水价4.19元/m³,每吨涨幅0.77元;
241m³以上(第三阶梯)执行综合水价6.67元/m³,每吨涨幅2.01元。
非居民用水,执行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4.89元/m³,每吨涨幅0.62元。
特种用水,执行特种用水综合水价10.38元/m³,每吨涨幅1.84元。
◆中牟县城镇水价去年刚涨了一次,今年为啥又涨?
其实,这次中牟县自来水价格上涨,近期已不是第一次。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了解到,2023年4月1日起,中牟县的自来水价格已调整了一次。当时,居民水价第一阶梯每吨上涨0.35元,非居民用水每吨上涨了0.62元,特种用水每吨上涨1.84元。
那么,中牟县的自来水价格为何如此高频次的上涨?
记者了解到,2022年12月30日,中牟县发改委曾下发通知《中牟县城镇集中供水价格调整的通知》(牟发改价【2022】11号),该通知提到,按照《中牟县水利局关于调整中牟县供水价格的请示》及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根据相关政策以及2022年12月28日上午召开的《中牟县城镇集中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结果,报县政府同意后,对居民、非居民、特种用水价格进行调整。
居民第一阶梯(年用水量0-180m³)将按2.49元/m³计收,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0-240m³)按照3.74元/m³计收,第三阶梯(年用水量240m³以上)按照7.47元/m³计收(以上价格均为基本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其中,污水处理费:居民0.85元/m³,水资源税:居民0.35元/m³ )。
非居民用水价格按3.90元/m³计收,特种用水价格按9.00元/m³计收(以上价格均为基本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其中,污水处理费:非居、特种1.20元/m³;水资源税:非居0.40元/m3、特种2.00元/m³)。
不过,水价调整要分三步实施。换句话说,中牟县水价上涨,要在3年内调整完毕。其中,第一次调价,已在2023年4月1日起执行,即现行的水价政策。本次调整即为第二次调价,从2024年4月1日起执行。第三步的调整,执行时间不得早于明年4月1日,将调整到位。这意味着,明年4月1日,中牟县或将迎来又一次水价的调整。之后,中牟县的水价才能稳定下来。
附:中牟县城镇集中供水价格调整“三步走”时间图:
第一步: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由现行1.45元/m³调整为1.8元/m³,第二阶梯水价调整为2.22元/m³,第三阶梯水价调整为3.46元/m³;非居民用水由现行的2.05元/m³调整为2.67元/m³;特种用水由现行的3.5元/m³调整为5.34元/m³,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第二步: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由1.8元/m³调整为2.15元/m³,第二阶梯水价由2.22元/m³调整为2.99元/m³,第三阶梯水价由3.46元/m³调整为5.47元/m³ ;非居民用水由2.67元/m³调整为3.29元/m³;特种用水由5.34元/m³调整为7.18元/m³,执行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4月1日。
第三步: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由2.15元/m³调整为2.49元/m³,第二阶梯水价由2.99元/m³调整为3.74元/m³,第三阶梯水价由5.47元/m³调整为7.47元/m³;非居民用水由3.29元/m³调整为3.9元/m³;特种用水由7.18元/m³调整为9.0元/m³,执行时间不得早于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