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读陈果老师的爱情哲学,里面有一篇文章让我深有感触。
她说真正的爱情,不单是“我爱你”,也是我们常说的“我爱慕你”,“爱慕”与“爱”相比,多了一层倾倒,多了一种无可救药的怦然心动,多了一份近乎崇拜的“天命难违”。
“爱慕”二字比单独一个“爱”字更完整地诠释了“爱情”的真意——我对你的爱,不是因为你对我好,不是因为你长得美丽,不是因为你聪明过人,而是因为我无可奈何地就是被你吸引,就是莫名地觉得你充满魅力,就是想见到你,禁不住爱你。
当我见不到你的时候,我能想出很多你不可爱的理由,比如你不够高挑、不够富有、不够温柔,有时脾气暴躁…可一旦见到你,我就无法抑制地只是想走近你,只是想拥抱你;即使我的自尊告诉自己“离开你”“不要理你”“假装没看见你”,我却依然忍不住踏过自己的自尊,健步如飞地奔向你,只要你一句话、一个微笑或只是看了我一眼。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缺点斑斑的你,在我心里却是如此完美无瑕,甚至连那些他人公认为缺点的东西,也只是成了装点你的标志、你个性中的一些特点,与你的那些显而易见的优点一样令我莫名其妙爱不释手。
“爱慕”二字比单独一个“爱”字更生动地勾画出了爱情的神秘:爱情就像一个不解之谜,你似平没有什么特别,却成了我别无他求的唯一;你也谈不上什么明艳照人,但对我而言却是那样无与伦比的美丽。
“爱慕”一词揭示了爱情的这样一个真相:我爱你,因为我仰慕你,为你倾倒。爱情的起因不在于客观上你是否比别人更可爱,仅在于我只对你心存依恋、心怀向往,只希望与你朝朝暮暮长相厮守。就像禅师慧能所说的:“不是风动,不是幡动,是仁者心动。”爱情亦如是,原因不在于你是什么人、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恰恰因为不论你是什么人,说了什么或做了什么,我都为你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