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人的适婚年龄在逐渐的变大,出现了很多的大龄剩女。这些女人总希望嫁个好男人,可是好男人就那么几个,所以就只能待字闺中。而在中国古代,情况就不一样,女孩长到十三四岁就要嫁人,身体各方面可能还没有发展成熟,这是为什么呢?
想必大多女性朋友看到这里就感到不公了,女子十三四岁,正是豆蔻年华,而且还在发育甚至还没有发育的时期,怎么家人就让他们和别人结婚呢?这简直就是对古代少女的一种摧残。因为在当今,女性结婚的法定年龄都是二十岁。可是二十岁的女性要是搁到古代,恐怕孩子都一大群了,而且那个时候也没有计划生育,只知道让女性传宗接代。
所以在很多朝代,都会有大臣们向皇帝谨言,说早婚早育如何如何的不好,但是皇帝都会当作没听见。而且听得多了,皇帝们也深知早婚早育的危害,这就是为何公主们不受15岁之前要出嫁这个法令的制约,可以晚两年结婚。既然皇帝懂得这样的道理,那为什么还要让尚未发育好的孩子们早早地结婚呢?
古代与现代的情况完全不同,当时科学技术、医疗水平都不发达,古人的寿命都不长,人口也少,而且在小农经济中,劳动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能扩大社会人口,增加社会劳动力,发展经济,国家只能要求女子早早生育,不仅是为了让其在有限的生命中多繁衍后代,更是为了在短时间内扩大人口数量,强盛国力,说白了,这种做法也只是当时的社会条件之下的一种无奈之举,现在文明程度如此高,自然是不必用身体健康为代价来换取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