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
《江苏省2024年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明确烈士子女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军人子女
可享照顾政策
具体如下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
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
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
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在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
予以优先录取
……
四川省
近日
四川省教育厅发布
《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明确烈士子女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军人子女
高考加分分值与优先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