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景教已有其汉译《圣经》,名为《景经》,可惜失传无证。明清之际来华的罗马天主教传教士,也有一些《圣经》单卷的汉译。在众多的天主教传教士中,耶稣会传教士贺清泰在清初用北方口语翻译了一部《古新圣经》。这是最早的一部接近于全本的汉译《圣经》。在贺清泰之后,巴黎外方传教士白日陞和徐若望合译了部分《圣经》,世称“巴设译本”,内容包括四福音书、保罗书信和希伯来书的第一章,并非全本翻译。这个译本所用语言较为晦涩,其行文也甚为支离破碎。
近代基督教新教方面汉译《圣经》版本颇多,但从语言、风格和传播上看却是脉络分明,下面择其影响较大者分为三个系统以作解释。第一个是“马礼逊—米怜”系统,从马礼逊、米怜早期的初译,到麦都思、马儒翰(马礼逊之子)等人的重新修订以及郭实腊的修订都包括在内。这一个系统中的译者以马礼逊、麦都思、郭实腊等人为代表。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之前,早期传教士汉译的《圣经》,都可以笼统地归入“马礼逊—米怜”系统。基督教新教早期传教士来华时,遭遇的是一个禁教排外的中国,传教士不准进入内地,华人既不能信教,也不得在商业往来之外接触外国人。由于禁教的客观原因,加之译经者及其助手的汉语水平不高并且坚持直译策略等,导致了马礼逊译本《圣经》的语言较为生硬,很难吸引一般的读书人。
“马礼逊—米怜”系统中的《圣经》汉译本,择用的语言介乎于文白之间,属于“浅文理”系统。所谓“文理”(wenli)一词,是传教士译经时所创造的术语,并不等同于“文言”,而是指向作品的修辞风格。奥古斯丁在其《论天主教义》中曾总结了西塞罗的修辞法,论证了修辞的三体之说,即崇高文体、中间文体和低级文体。三者并无高低之别,重在功能有异及面对的对象不同。在传教士们看来,西方修辞学中的崇高文体对应的是中文的“深文理”,中间文体对应的是“浅文理”,低级文体对应的则是“俗语方言”。
1813年,马礼逊将《新约》全书译成,以《耶稣基利士督我主救者新遗诏书》为题出版。1817年,他将前一个版本作了一些修订,易题为《我等救世主耶稣新遗诏书》再次出版。1819年,马礼逊、米怜和他们的助手将新旧约《圣经》全部翻译成了中文。这是新教传教士翻译的第一部全本汉译《圣经》。1823年,马礼逊将译成新旧约合并成《神天圣书》出版。马礼逊译本采取了不惜牺牲可读性、尽量靠近原文的原则,所以该译本的语言非常怪异。但这个译本为后来新译本的出现打下了一个基础,是后来译本的重要参考。
1837年,麦都思、郭实腊、裨治文、马儒翰和他们的中国助手一起修订了马礼逊的译本,出版时定名为《新遗诏书》(新约)和《旧遗诏书》(《旧约》)。这个修订版在19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沿海口岸和众多传教士间非常流行。1839年,郭实腊独立将这个译本的《新约》部分再次修订,题名《救世主耶稣新遗诏书》出版,世称“郭实腊译本”。1850年后,新教传教士多已弃用以上两个版本。但是, 1853年,洪秀全却将郭实腊译本作了删订改写后再出版,这就是太平天国版《圣经》的由来(1860年又出版了一个钦定版)。太平天国版《圣经》在太平天国辖区内出版发行,并被诏定为科考必备的经书,对太平天国运动影响极大。
近代汉译《圣经》第二个系统是“委办本”系统。1843—1854年间,欧美在华各个新教教派的传教士代表和他们的中国助手联袂合作,一起完成了《圣经》“委办本”的汉语翻译。该译本属于“深文理”系统,使用的是典雅的汉语文言,译者代表有麦都思、裨治文、慕维廉、合信、施敦力、王韬等人。这个译本代表了最大多数的传教士群体,而且赢得了受过教育的中国学者的推崇,在19世纪的印刷量最多。当时与洋教士打交道的大多是儒生知识分子,传教士选择文言而不是白话来翻译《圣经》,目的在于劝服那些深受中国传统文化浸染的儒生,使他们相信《圣经》一书不仅是宗教之书,而且在文学方面也达到了高超的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译本的翻译过程中,曾遇到译名之争,即不同派别传教士中对最高神(英文的“God”)在汉语中的对应词,有着不同的理解。英国代表主张用“上帝”,而美国代表主张用“神”来指称最高的神祇。争论中,相关教士陆续退出,不欢而散,英美两派也随即分道扬镳。尽管《圣经》最终还是印了出来,但书中将最高神祇之名留了空白,任由不同派别的传教士自填适合的译名。
虽然“委办本”《圣经》被认为是最具文学色彩的汉译本,但也引来了一些批评。有的传教士指出,该译本儒学色彩浓厚,“导致了缺乏神灵修养之读者惑于文章之韵律,而有误耶稣为孔子之虞”。这一切都因为“委办本”译本有一个著名的译助——王韬。王韬本人具备深厚的文学修养,其儒学修为也不低,又是一名秘密地受过洗的基督徒,故而这个译本的文学水平较高,而且从中可以看到儒耶冲突和融合的痕迹。
第三个系统是较笼统的区分,自19世纪60年代后至1919年和合本出现前,不同教派的传教士进行过许多方言俗语译本的尝试,语言特色是逐渐从浅文理译本向官话译本过渡,故而可称为“方言白话”系统。这个系统中的译者较多,而且出于不同派别,此处则不列代表人物。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中国的门户全部被打开,基督教传教士涌入了长江中下游各个城市,也进入了内陆,因而一个面对全国而不只是面对官僚知识群体的《圣经》版本,就成为时下之急需。
汉语书写历来存在着雅与俗、文与白之区别,故而传教士在译经时,依据语言和文体的不同,分为三个翻译系统:深文理、浅文理和白话。前两种系统,上文已有提及,在此不论。白话分为官话和土语,《圣经》诸种白话译本中,影响最大者莫过于官话本。但官话并非仅是一种语言,它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了北京官话、南京官话、西南官话、中原官话等并不全然相同的方言。这一时段的官话本,是以北京官话本和南京官话本为主,直到1919年官话和合译本出现。
官话译本最早始于1854年麦都思、施敦力合译的南京官话版《马太福音》。1853年太平天国建都南京,之后麦都思曾赴南京考察,因其不满太平天国版《圣经》,即《新遗诏书》和《旧新遗诏书》,故着手修订原译本而出版了南京官话本。1857年,麦都思和施敦力以委办译本为母本,又出版了一部南京官话译本《新约》。1864年,北京官话《约翰传福音书》由丁韪良译成,全本北京官话《新约全书》直到1866年才出版。此后,施约瑟凭一己之力译完了北京官话《旧约圣经》,该本既忠实于原文,译文也较为流畅可读。1878年北京官话《新约全书》和施约瑟译本《旧约全书》合并为《圣经全书》出版,此版在此后几十年间有一定的影响。
最后,我们来看看合和本的情况。1890年欧美各差会的新教传教士聚集在上海,召开译经会议,最终达成协议,共同致力于译出全国通用的汉文版《圣经》。大会决定以英文修正译本为底本,并采取了“《圣经》唯一,译本则三”的原则,此后立即成立了三个翻译委员会,分别负责重译深文理、浅文理和官话(即后来的国语)三个译本。三个译本分别针对不同的读者群体,采取不同的翻译标准和语言文体,文理本面向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官话本面向平民百姓,甚至是没有受过教育的读者。这个系统中,“浅文理”和合本《新约全书》完成于1900年,但延至1904年才得以出版。“深文理”和合本《新约全书》出版于1906年。此后,由于当时教育界和报刊杂志上已经在鼓动语言改革,为了回应浅显语言的需求,“深文理”和“浅文理”两个委员会合并,一起合作译成了文理译本《旧约全书》,与此前的“浅文理”和合本合并成文理和合本《新旧约全书》并于1919年出版。第三个委员会历时二十九年,同样于1919年出版了官话和合本《新旧约全书》。此时恰逢“五四”白话文运动,官话和合本受到了广泛的认可,随后易名为《国语和合译本圣经》,成为中国基督教新教沿用至今的和合本《圣经》,其他版本则于20世纪30年代之后不再印行。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中文系)
原标题:《圣经》的早期汉译本与传播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姚达兑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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