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田径领域,南非短跑运动员奥斯卡·皮斯托瑞斯(Oscar Pistorius)戴着刀锋假肢参赛算不算违规一事也引起过争论。
2007 年,在皮斯托瑞斯径赛案审理期间,国际田联出台了一项禁止使用弹簧、轮子等辅助技术的规定,这似乎就是专门针对他使用的 J 型碳纤维“刀锋”脚而定的。
同年,制鞋品牌 Spira 表示,他们生产的跑鞋遭到了禁用,因为鞋里使用了田联认定为不当的弹簧技术。
不过,自从皮斯托瑞斯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上获胜之后,国际田联的规则就变得越来越模棱两可了。
事实上,国际田径联合会下设的技术委员会也曾经讨论过跑鞋科技问题,“探讨我们是否需要改变或审核相关许可”,但并没有给出什么颠覆性的建议或者结论。
纽约路跑协会(New York Road Runners)会长乔治·赫希(George Hirsch)表示:“如果鞋业公司将具有潜在助力作用的跑鞋技术申请了专利,这些鞋进入市场并被广泛使用——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这会改变游戏规则,你会想,要是人们可以利用这种优势,这还算不算一个公平竞争的赛场。
反之,如果所有鞋都被认为可以提高成绩,那是不是意味着每个参赛者都得光脚跑步了?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但是怎么样的鞋才算是跨过了那道线、给参赛者提供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呢?
似乎没有人知道准确答案。
在规定跑步运动员腿上和脚上都允许出现什么装备这个问题上,国际田联也一直表现得比较含糊。
国际田联规则的第 143 条现在规定,运动鞋“不允许为运动员增加任何不公平的额外辅助,包括使用任何可以为穿戴者提供不公平优势的技术”。
至于到底哪些因素可以带来不公平优势,规则中并没有解释。规则中也确实有提到“所有比赛用鞋必须经由国际田联批准”,不过运动鞋公司基本也都没有按照规定把他们生产的鞋递交国际田联检验。
2017年,耐克赞助的三位运动员在意大利蒙扎一级方程式赛车场上尝试两小时内跑完马拉松,2016 年奥运冠军、肯尼亚运动员埃鲁德·基普乔格(Eliud Kipchoge)也是其中之一。
三名运动员身着定制版的 Zoom Vaporfly Elite,这款鞋鞋底夹层很厚但很轻,长长的鞋底夹层里嵌入了一块薄硬的碳纤维板,看上去就像一把勺子一样。
换种方式来看,它的曲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些像一片刀片。这块碳纤维板是用来减少快速奔跑时所需要付出的体力。
每跑一步,它都能储存、释放能量,也就是说,它有点像是弹弓或弹射装置,可以推动运动员向前跑。
用耐克的说法就是用给定的速度奔跑时,这块碳纤维板可以比耐克其他跑鞋多节省 4% 的能量,这也是被命名为4%的主要原因。
耐克公司高管表示,碳纤维鞋底以前就已经开始在跑鞋生产中使用了。
他们是在田联制定的规则范围内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并没有使用任何违法的弹簧或类似的东西。”但也有运动生理学家认为耐克的跑步鞋“可能违反了规定”,因为它有点像弹簧一样发挥作用。
而英国运动科学家雅尼斯·匹兹拉迪斯(Yannis Pitsiladis)早期给耐克跑鞋进行了一次 CT 扫描,注意到在鞋底夹层中好像有一片碳纤维板。
匹兹拉迪斯说,由于这块薄片有点像某种弹簧装置,他本来以为这双鞋会遭到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