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小人后君子,国人第一法律思维。
今天来到了三叔池,看到三叔法的文化,突然我想到了国人的法律思维的问题。下面我就谈一谈国人的法律思维是先君子后小人还是先小人后君子。
烟火律师日常接受咨询的不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人想起诉却连对方的身份证号码都找不到,令人唏嘘,这是先君子后小人思想造成的恶果。
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儒家传统塑造了国人谦谦君子的形象,重义轻利。很多良善之人秉持这一传统,当君子成瘾,养成了好面子的思想。面对小人的阿谀奉承,轻易就把钱借出去,而且借条、身份证复印件等统统不要。结果怎样?小人得逞后吃喝玩乐享受生活去了。
面对君子的还款要求,小人根本不予理会,甚至玩失踪。君子即使想起诉却发现连对方的身份信息都没有,没法立案。所以烟火律师奉劝国人一定要摒弃先君子后小人的思想。像《醒世姻缘传》中曹夫人那样,凡事先小人后君子好,先君子后小人就不好了。
还是说个明白,上了文书不先当小人,到最后连做个小人的资格都没有,岂不痛哉?还是让我们先学会当一个小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