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竞争是一种在比较中争做最好的战争,是一种“零和博弈”,在这场战争中只有胜出者才能占据主导。虽然“争做最好”是一种思维定势,但其实这种思维方式是存在缺陷的,因为这往往会导致竞争趋同,对手之间的差异性会越来越小,彼此之间的相似性也就日益明显,价格将成为决策的唯一依据。同时,这种”争做最好”的思维还将导致性能过度,超出主流市场的需求。
对此,波特开的处方是:竞争的重点在于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成功的关键在于企业拥有创造出独特价值的能力。波特强调,“竞争的真正意义不在于打败对手,而是在于赢利”;正确的竞争思维不是“零和博弈”,而应该是“正和博弈”,即企业不应该是盲目模仿对手、赶超对手,而是需要通过创新、通过不同的竞争方式来满足不同的需求,为特定的顾客创造最优的价值。
所以波特一直强调的是,竞争的本质就是“选择一条与众不同的竞争之道”,企业应该以突出特色作为参与竞争的目的,“一起把蛋糕做大”。
文 ✎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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