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小区业主之所以对社区物业服务不满意,原因可能有很多,但关键的一点是,业主感到物业收费与相关服务不匹配,感觉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物业服务,觉得缴纳的物业服务费“不值”。
物业服务,重在“服务”二字,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是服务和被服务的管理,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对物业公司服务人员来说,为业主做好服务是本分,应尽可能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在小区业主需要相关服务的时候,应随叫随到,态度热情,而不是找各种借口推卸责任,甚至态度蛮横。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小区物业公司却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一点,甚至把服务误认为是“管理”,服务生硬不热情,令业主十分不满。
建设和谐居民小区,首先是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要和谐,小区业主按照规定要求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既然收了费,就要提供与费用相匹配的等价服务。作为业主,有权知道自己交的物业费,应该享受哪些服务,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应细化透明公开,并且得到业主的认可。物业服务公司不能不听业主意见,自行制定出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或将服务项目制成卡片发给业主就算了事,在提高服务水平上没有了下文。
如果说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的物业管理费是“天经地义”,那么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更是“理所当然”。如果业主缴纳了物业费,却得不到满意的服务,势必会引发矛盾,长此以往,甚至会出现不愿缴纳物业费的情况,进而形成恶性循环。因此,物业公司应主动转变观念,切实把落脚点放在“服务”上。
(作者单位: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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