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词”也叫“侧艳之词”,起源于隋唐到五代这一时期,本来是个正经的本来诗词体裁概念。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着,竟成为题材艳冶、辞藻艳丽词作的专称,变成了词的内容、风格的分类概念。
唐朝的“艳词””艳词”在文学史上是个很大的概念,其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欢乐姿”,指的是欢娱的艳词;二是“发直言”,指的是针砭现实的艳词;三是“哭古恨”,指的是吊古伤今的艳词。严格的说,这三类中,只有“欢乐姿”可以算是真正的艳情词,符合提问者的要求。
白居易在 《与元九书》 中留下了被称为艳词的一组作品:“今春游城南时,与足下马上相戏,因各颂新艳小律,不杂他篇。自皇子破归昭国里,迭吟递唱,不绝声者二十里余”。
陈寅格先生经过考察,在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认为:元、白春游城南时所说的“艳体诗”,主要包括描写妇女的奇装异服和男女艳情的诗。比如这首《重到城七绝句-其一》:“容貌一减一日,心情十分无九分。每逢陌路犹哇叹,何况今朝是见君。”还有这首《刘家花》:“刘家墙上花还发,李十门前草又春。处处伤心心始悟,多情不及少情人。”
元、白的这些诗词主旨为感时伤事,或因故友重逢而唤起心底感慨,或是感伤年华易逝、人生多难,题材既不艳冶,辞藻也不艳丽,几乎无涉于男女艳情,所以唐朝的“艳词”算不得严格上的“艳词”。
唐朝“艳词”的题材内容十分宽广而丰富。既可以表现男欢女爱、男女相思、狭邪艳情,也可以反映民生疾苦、针破社会时弊、歌颂天下大治、颂扬君主圣明,吊古伤今、思归怀乡、伤时感事等等。在作品的题材内容方面,唐朝的“艳词”与诗没有太明显的区别。总之,在唐朝,“艳词”不是用来专门概括艳情词或辞藻艳丽的词的术语,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它泛指在酒宴、聚会等场合用于演唱的歌词。
聚会“艳曲”“艳曲”不同于“艳词”,它是个音乐概念。《宋诗话辑佚》中说:”李煌作红罗亭,四面栽红梅花,作艳曲歌之“,说的就是这种聚会时演唱的曲子。但您不要误会,这个”艳“,并非男女之情的露骨描写,而是指宴会的雅乐里又另外加进了华丽而婉转的抒情部分。
正如《乐志 》中记载的那样:”隋场帝解音律,大制艳曲,令乐正白明达造新声 《纳刑乐》、《万岁乐》、《藏钩乐》、《七夕相逢乐》、《投壶乐》、《长乐花》 等曲。皆掩抑摧藏,哀音断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