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NO.5含以下几种情况
NO.6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NO.7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适龄儿童。
以上证明“人户一致”及“人户不一致”所提供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其性质需为住宅类。
录取户籍生后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可安排二孩户籍适龄儿童到其哥哥(姐姐)就读的学校。
禅城区招生按照什么原则呢?2020年禅城区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户籍生,剩余学位安排借读生。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政策性借读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普通借读生,按照志愿学校的学位数和报名人员的积分排名依次录取。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深入推进“阳光招生”的工作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区政府官网、区教育局官网、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驻禅公共媒体、政策宣讲会等及时发布推送适龄儿童报名方式、招生原则、招生程序、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剩余学位、咨询方式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维护招生公平。
(三)坚持统一管理原则。区教育局制定招生方案、审批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各学校按照招生时间、招生程序、录取条件和招生要求,严密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人户不一致“(一至七类)顺序影响学位安排2020年禅城区户籍生学位安排顺序
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一至二类)、“人户不一致”(一至七类)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驻禅军人子女、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企业人才子女按照有关文件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