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歇后语:“王奶奶和玉奶奶——差一点”,用来比喻两种事物基本相同,只是稍有差别而已。而在司法案件中,有时候可能仅仅一个标点之差,意思却大不一样。一个“冒号”也会引发纠纷吗?
到底谁在说谎
“我是武警,也是党员!”庭审现场,当事人小符面红耳赤,嗖地站了起来,脖子上的青筋清清楚楚。“我曾经在机关大院工作,是经过政审的!我说的都是实话!我结婚还没多久,官司打到现在,都不敢告诉我爱人。如果最终让我背上这个不明不白的债,日子肯定过不下去了!”
“你先坐下,慢慢说”,我安抚道。
原来,小符的父亲向他人借钱,小符作为见证人在借条上面签了名字。但他竟然发现,对方居然在自己写的“借款人儿子小符”中的“借款人”与“儿子小符”之间,加了一个冒号!另一头的债权人却信誓旦旦称,冒号是小符自己写的,绝无虚言。
“当时你在借条上签字的时候,有没有考虑签字意味着什么?”我问小符。“我确实不知道,当时只是想着当见证人,就在上面签字了。”
大部分人以为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当事人的身份主要是出借人与借款人两方。但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大量多方参与的情形,例如保证人、见证人、介绍人、居间人等。这些关联人员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不同,他们所承担的权利义务也各不相同。
本案争议的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冒号”,但“冒号”这一加,意思可大不一样。若没有冒号,仅表明小符是借款人的儿子,并不必然承担债务,还有可能是见证人的身份;而加上冒号,小符就是妥妥的借款人!
冒号究竟是谁加的?是否是事后加的?这两个问题就像是躲在迷雾里的两座大山,阻碍着通往真相的路。
抽丝剥茧 真相大白
要想还原事实,谈何容易。一个冒号,区区两个点,不足以有效体现书写习惯,难以形成有效检材,基本上无法鉴定,而关于书写痕迹形成时间的鉴定,准确性也难以保证。
魔鬼一定藏在细节中,经过仔细阅卷和反复询问,我终于发现三个可疑之处:第一,在“冒号”处有红色手印,但比小符名字处的手印显著小许多,也淡许多,不加注意并不容易发现;第二,与本案借条同时间、同地点形成的,还有其他债权人的另外两张借条,与本案借条格式和书写内容高度类似,唯独没有冒号;第三,冒号的位置没有留间隙,不符合一般人的书写习惯,反而在“儿子”与“小符”之间有着正常的间隙。以上疑点在一定程度上让我形成了一定的内心确信。
冒号由谁书写难以鉴定,但冒号上面的手印,却使得鉴定成为可能。我随即组织庭审,并当庭指出冒号处的红色小手印。小符惊呼,之前都没发现这个指印,指印也不是自己所捺。我向各方释明,如有需要,不排除在二审进行鉴定,同时还向债权人就几处疑点进行了询问,并释明诉讼风险。还特别说道:“基于亲属、朋友、同事或者其他社会关系,当事人在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时,他人作为出借人的保证人、见证人、中间人或者出于其他原因而在借据上签名的情形亦存在。如果出借人主张小符作为共同借款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或理由证明小符的借款人身份。”
庭后,我向债权人拨通电话,债权人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阵,嘿嘿笑了起来,“法官,您说要是不按那个小手印,是不是就不会画蛇添足了?”
案结事了 百姓心安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符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拿到调解书后小符来到法院,二话不说递上锦旗,哽咽道,“我不太会说话,要不是您还我清白,我的家庭肯定就散了”。我连忙扶着他,语重心长道:“这债,是你父亲欠下的,我了解到他之前还因为还不起债有过轻生行为,而债权人是你父亲的至交,当年也是因为朋友情谊才会出手相帮。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法律上你虽然没有还款责任,但无论从亲情上还是从道义上,你都应该尽力帮助你父亲早日把钱还完,把这个事情真正完全了结,也让你父亲早日安心生活。还有,以后记住这个教训,在债权凭证上签名,一定要表明身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一定,一定!”
供稿:北京二中院
作者:石磊 谢错 李爽
编辑:朱丽莎 丁洁 郭进
审核: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