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话: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材,加之古代学堂的老师也会用戒尺规训弟子,通过“打”这种方式来起到教育惩戒的目的,这种教育理念至今仍会被提起。而随着时代发展,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都在发生着变化,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受教育的方式也有区别。而打不打和能不能打孩子也是为人父母探讨教育方式时重要的一个话题。
2021年3月1日,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施行,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但也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包括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等。
可以看出,教育部颁布的《规则》中明确强调是不允许“打”孩子的,这也为家长日常教育孩子提供了参考。
4月30日,是国际不打小孩日,日前,华商报记者来到西安小寨街头随机采访,问到的30多位市民,大家都表示不知道这个日子,80后基本都称小时候挨过打,大多95后表示则没挨过打。
那些年因为啥挨过打?
药是甜的家里药尝个遍
20岁的牛女士说,小时候比较调皮,挨过打,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就是乱吃药,“家里有一种药吃起来甜甜的,趁大人不在,我把家里所有的药都翻出来,挨个偷吃了一遍。我妈回来一看,家里翻得乱七八糟,一顿暴打。”牛女士说,小时候挨打只会哭,而妹妹每次眼看要挨打就跑,所以少挨了很多打。
“小时候挨打肯定会想,我到底是不是亲生的,会自我怀疑。现在回想起来,还挺感谢妈妈的,如果不是亲生的肯定不会管那么严。”牛女士说,如果当时妈妈不打自己,现在不一定有这么乖。
天黑在游戏厅被找到
27岁的赵先生18岁便离家闯荡,“小时候不爱学习,放学和同学去游戏厅玩,天都黑了还没回家,家里人也不知道我去哪了,我爸就到处找。在游戏厅找到我时,我们爷俩四目相对,谁也没说话,我爸突然就是一脚。”赵先生说,印象最深的就是这次,搞笑的是刚开始俩人都愣住了,没反应上来就是一顿暴打。
被冤枉扎了邻居车胎
30岁的高先生说,小时候常常挨打,主要是因为贪玩。7岁时有一次出去玩,隔壁叔叔家摩托车轮胎被扎了,“我回家后我爸非说是我扎的,其实不是我扎的,当时被揍得特别惨,身上到处是伤,跟我爸一周没说话。”高先生说,这件事自己现在都记得比较清楚,回想起来挨揍就挨揍了吧,自己心也比较大,而父亲已经不在了。
高先生说,女儿已经7岁,不听话时偶尔会拍一下,“没动过手,女孩哪能真下手。”
午休时偷拿2块钱被抓现行
28岁的潘先生和姐姐都是90后,“大概2000年,我7岁,我姐10岁。我跟我姐午休,我姐睡着了,我妈的包放在旁边,我偷偷从包里抽出来2块钱,想下午买好吃的,结果恰好被路过的我爸发现了,就是一顿揍,把我姐都吓醒了。”潘先生说,如果论阴影,这件事留给姐姐阴影可能更大,毕竟她是从睡梦中惊醒,坐起来就开始哭。
“我小时候爱滑旱冰,把自己摔得全身都是伤。害怕我爸发现,没告诉他,结果我爸要给我洗澡发现了,差点又是一顿揍。”潘先生说,那次因为浑身是伤父亲于心不忍,放过了他。
童年吃饭慢总挨打
28岁的王女士印象中,小时候挨打都是因为吃饭,“我不喜欢吃饭,吃饭很慢,我妈又是个急性子,每次吃饭都催我。越催我吃得越慢,越慢她越急,就夺过碗给我喂,是一大勺硬塞那种。她喂下一口的时发现我上一口还没咽下去,就打我。打我我就索性不嚼了,害怕委屈无助交织在一起,换来了更多的打骂。”
王女士说,这样的挨打经历持续了整个童年,一直到自己上小学。现在略有阴影,和人吃饭的时候不爱说话,其实是因为小时候的阴影不敢说话。
“我弟就是调皮挨打,不写作业,老师叫家长。但他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还没打就开始大哭求饶,我是不可能求饶的。”王女士说,因为自己不哭不认错求饶,也导致妈妈打得更凶了。
各种小事都是挨打的理由
33岁的陈女士说自己在上高中之前几乎天天挨打,主要是被奶奶和父亲打,各种小事都是挨打的理由。“从小在奶奶家长大,我也不太能见到我妈。就各种挨打,早上闹钟一响我只要没醒来,奶奶就掐我大腿;考语文比其他学科时间长,回家晚了奶奶非说我去玩了,我一解释说我撒谎,上来又是一顿打;我姑的耳环丢了,奶奶悄悄给我爸说是我偷的,卖给同学了,我晚上都睡了,我爸把我从被窝里拉出来一顿打,逼我承认,最后耳环在我姑新家的地毯上找到。”陈女士说,这样的挨打经历数不胜数,直到上高中去了姥姥家,才不挨打了。但如果回到父母家,即使是现在,一言不合还是会被父亲打。
“我奶奶今年已经86岁了,她和我爸认为长辈打孩子是应该的,孩子如果孝顺就不该反抗。我越长大,这些事在脑海中就越清晰,心理阴影就越大。”陈女士说,自己现在不管几点起床都不用闹钟,也不会起晚,跟人相处也是讨好型人格,童年的伤害并没有随着时间推移而消失,只是自己尽量不去想起,“施暴者不会内疚,只能自己跟自己和解。”
你打过孩子吗?
四五岁女儿不写拼音动手 现在回想非常后悔
徐女士58岁,打过女儿一次,“那会儿女儿还没上小学,四五岁吧,我下午有事要出去,她自己在家,我就让她在家抄拼音,她答应得好好的,结果我一走她就开始睡觉,我回来一看,一个拼音都没写,睡得呼呼的,我一下就火了。”徐女士说,叫醒女儿一批评,女儿就开始哭,边哭边说“妈妈我不哭了”,“不哭就别哭了吧,结果还继续哭,而且哭得更凶,然后更伤心地哭着说不哭了,哭得人心烦的,就揍了一顿。”
徐女士说,女儿现在30多岁了,自己回想起来挺后悔的,没写拼音又不是多大事,而且不管啥事都不应该成为暴力的理由。
想买遥控车赖着不下火车被胖揍
64岁的张先生是吉林人,儿子在西安工作生活。“我儿子六七岁的时候,带他去哈尔滨,他要买遥控汽车,我们没同意,回家的火车到站他拒绝下车,没办法大庭广众之下一顿胖揍。被打后他下了车,但依然很倔强。”这件事是张先生一家三口对挨打的唯一印象。当事人小张说,现在自己已经结婚成家,但依然有遥控汽车的情结,现在回想起小时候因为遥控汽车挨打,觉得很有意思。
两个女儿都没打过 孩子也有人权 家人要互爱互敬
77岁的边先生有两个女儿,一个49岁,一个42岁,“我对女儿骂都没骂过,也没给女儿们发过脾气,更别说打了。她们小不懂人权咱们懂,所以不能打,家人之间要互爱互敬。我和她们都是像朋友一样,打孩子不是一种教育方法。”边先生说,老伴打过女儿,也不是重打,因为发现女儿高中时早恋,在屁股上拍过一巴掌,“我那么大时也喜欢女同学,这是青春期必经的,需要引导。”
碰倒扫帚就是不扶 爸爸一顿打到“扶”起来
59岁的刘先生说,自己第一次打孩子是1990年,那会女儿两三岁,“她从门口过,碰倒了扫帚,我让她扶起来,她说让她妈妈扶。我问她为啥,她不说话,但就是不扶。我打她屁股打得我都手疼,她都不认错,我问她扶不扶,哭得哇哇的还说不扶,然后我就接着打。”刘先生说,最后自己打累了换成扫帚打,女儿终于说“扶”了,结果扶起扫帚“啪”又打倒了,又是一顿暴打,一直打到扶起扫帚。
“这件事我已经不记得了,都是听家里人说的,说我从小就犟。”女儿刘女士说,据家里大人讲,最后打得都不能坐下,屁股上敷着药、垫着纱布口罩,“回了爷爷家我就让爷爷看,爷爷一下就火了,给我爸骂美了。”
儿时9门课挂6门被按着打 现在有女儿了不敢打
赵先生39岁,“上初中有次没被我爸打死,印象中就挨过那一次打。”赵先生说,小时候学习不好,初一考试一共9门课,其中6门不及格,被父亲按着打,毫无反抗之力,“所以我到现在对我父亲都很有敬畏之心,教育我娃也是有分寸。”
赵先生说,女儿今年11岁,“孩子上幼儿园时,忘了啥原因,我给屁股上踹了一下,娃往前一踉跄,差点把头碰了。我当时心里咯噔一下,从那以后再也没敢打过,顶多就是骂几句。”
被叫家长 回家后小小地教训了儿子
57岁的吴先生是甘肃人,跟老伴一起来西安的妹妹家,“以前打过我儿子,当时他上课不专注,老师叫家长,去完学校回来,就小小地教训了一下。”吴先生说,事后比较后悔,因为本来可以沟通的。
60岁的吴女士在小寨做生意,“孩子四五岁的时候打过,淘气呗!现在都25岁了,长大了也不需要打了,自己都会管理自己了。”
32岁的乔先生小时候因不听话挨过打,自己的孩子现在3岁了,“不听话我也会打他,有时候不该动的东西乱动(危险物品),就会打。”
60多岁的钱先生是一名环卫工,“儿子都没打过,还敢打孙子?不敢打。”
父母“动手”都是吓唬 遇事都会好好说
郑女士是贵州人,在西安上大学,“小时候挨过打,但具体的都不太记得了,因为父母只是吓唬一下我,并不是真的要打我。”
24岁的马女士和两个好姐妹一起逛街,三位女士均表示小时候很少挨打,几乎没挨过打。22岁的方先生也没有挨过打,“有事父母都会好好说,我相对来说也算听话,所以没有过挨打经历。”
姜女士、文先生、徐先生三人年龄都在24岁、25岁,三人都没有挨过打,“大人都是好好沟通,一说就听了,我们三个都是乖小孩。”
30岁的彭女士和易先生从小寨经过,彭女士说,小时候听话,没挨过打,都是哥哥姐姐挨打。易先生说:“挨打多了去了,不好好读书,家在农村,小时候常去河边、水库乱游泳,光挨打了。”
律师: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今年6月生效 造成人身损害或涉嫌刑事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说,在2020年10月17日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生效,其中,对孩子的成长、权利、以及救济途径等做了详细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赵良善说,如果家长存在欺压孩子、虐待孩子的情形,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如果学校老师存在虐待体罚孩子的,由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赵良善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一部专门保护未成人的法律,还是比较全面的,以上仅是常见的轻微情况的相关规定,如果给孩子造成人身损害的,或涉嫌刑事责任,比如,虐待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等。
并非“打是亲,骂是爱” 还有可能是虐待
“任何不尊重孩子的棍棒教育,都是违法的。”赵良善表示,传统家长对于打孩子并没有太多法律概念,认为“打是亲,骂是爱”,但事实上,如果肆意打骂孩子,对孩子进行肉体上、精神上折磨摧残的行为,使孩子遭受肉体上、精神上的痛苦,均可能涉嫌虐待,并不必然要导致受伤等损害结果,比如,经常用“猪狗不如”等难听的语言辱骂孩子,或者长期拳打脚踢孩子,这种明显偏激、偏离正常教育范畴的做法,均可界定为虐待。所以,呼吁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学校等增加宣传教育措施,以确保孩子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求助。
赵良善认为,要强化家长沟通、引导的教育方式,而非暴力、打骂的方式。也要区分合理范畴内的责问教育和超过教育意图的泄愤式打骂,结合家长的意图、行为性质、打骂程度、频率等,从而界定是正常教育还是畸形打骂教育。
“目前,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制度上,主要是增加违法后果,以及对于未成年人的救济,比如很多孩子可能害怕一旦自己维权父母就不要自己了,在这方面增加政府保护和社会帮助。”赵良善说,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积极引导,协助未成年强化未成年的自我意识,尤其是一些心理问题家庭,社区、村委会、居委会等,应当履行职责。建议每个小区、街道设定驻小区观察者,主要任务就是了解家庭,监督家庭,接受孩子求助等。
专家:打小孩“打”不是目的 要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李清霞说,父母惩罚孩子应有技巧,是为了教育孩子,让孩子记住自己这个经历或教训,而不应是让孩子受到任何身体上的伤害。李清霞说,打小孩的重点一定不能是“打”,而是起到“吓唬”的作用即可,是要让孩子意识到这是父母对自己做法不认可的一种表现,目的是让孩子记住教训,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
李清霞说,有的家长不分场合打孩子,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在众人面前训斥孩子,孩子的自尊心会受到伤害,甚至产生逆反心理。因为孩子的思维转变是瞬间的,这样孩子可能不会记住自己的错误,最后只会记得自己被围观训斥的感觉。这种做法是很不理智的,家长需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同时,父母和孩子要平等相处。即便是吵架后还是要正常交流,不能让孩子带着伤痛休息。不管孩子犯什么错误,要尽快解决,事不过夜,不要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更不要影响他的正常学习生活。
“即便是家长打孩子,也得分年龄段。太大或太小的孩子都不能打。如果让孩子觉得,父母打自己是因为厌弃或讨厌,那对孩子也是一种伤害。”李清霞说,家长首先要爱自己的孩子,爱孩子并不是单纯看孩子是否听话,要在人格上和孩子保持平等,把孩子当成独立的个体,对孩子要有博大的胸怀。其次家长自身要有良好的修养。家长可以对孩子有期望,但也要学会正视孩子的普通,还要考虑孩子到底快不快乐。如果仅用“乖小孩才是好小孩”规训孩子,孩子长大后也有可能形成奴性或讨好型人格,家长不应该用自己的价值观约束孩子。
关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保护,“应该加强宣传,要让孩子从小就知道自己有权利进行自我保护,在家挨打了可以告诉老师,在学校挨打了可以告诉家长和校长,校方和家庭应该共同培养孩子的自主维权、保护意识。”李清霞说。
华商报记者 佘欣 实习记者 蔺蕊/文 强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