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由学生做主挑选到哪个院校,院校没有挑选学生的权力。
2、学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一横队,不能并列。遇到总分相等的考生语文分高的排在前,语文相等的考生数学分高的排在前……,以此类推,把所有考生都分出先后顺序。
3、录取时按考生的排名顺序来挑选学校,每个考生有6次机会。
4、前边的考生在选择院校时,后面的考生不能同时选择。只有前边考生被投档了,后边的考生才能开始选择,充分显示了“分数优先”的原则。挑选院校的考生6个志愿都高于后面考生的第一志愿。
录取时,计算机根据考生的6个志愿的先后顺序挑选学校,遇到哪所学校有空额,计算机就将电子档案投到哪所学校。(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