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字开头的诗有哪些,以我字开头的诗句情诗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6-28 13:32:20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广东佛山,发生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民警在一棵榕树下发现一名浑身爬满了蚁虫,并有被动物撕咬痕迹的男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赵某和李某都是85后的夫妻,他们远离家乡到广东工作,靠打工生活,二人的收入也仅够俩人勉强维持生计,日子得十分艰辛。

一次偶然李某怀了孕,突如其来的惊喜,让这对小夫妻十分开心,对未来充满了憧憬。随着Y情的突发,小两口的收入骤然下降,看着李某肚子一天天的大起来,小两口也日渐消愁。

··,伴随着小生命的出生,小两口的欢乐逐步被烦恼所代替。孩子患有先天性的疾病,体质很不好,小两口的存款也在孩子出生后三天时间内全部花完。一想到孩子以后的奶粉钱、医药费,小两口觉得实在无力养活这个孩子。

赵某便与李某商量,把孩子丢在某小区,让好心人把孩子捡走养活。李某犹豫了半天,最终答应了赵某的提议。赵某便骑着摩托车搭载抱着孩子的李某到某小区,二人把孩子放在小区的一棵榕树下迅速离开了现场。

次日早晨6时,群众发现了孩子,并选择了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便看到了开头的那一幕,可惜孩子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被告人赵某、李某与被遗弃男婴符合亲生关系;男婴的死因符合在体质虚弱,尚无自主生存能力的情况下因饥饿、脱水、户外气温不适、小动物咬噬、缺乏照料等综合因素死亡。

··

经济能力是养活一个孩子的基本条件,但是这并不是遗弃孩子的法定阻却事由,既然一开始选择要了这个孩子,那为什么又将他生下来,让在得到生命的同时,又体验了人世间最大的痛苦?

有网友说,赵、李二人将一个没有任何自主生存能力的男婴遗弃,就是故意*人的行为,那么二人的行为到底如何评价?

生命权是基本的权利,也是最大的法益,任何人不能侵犯。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涉嫌故意*人罪。

而本案中的赵、李二人在客观上确实因抛弃的行为致使孩子处于险境而死亡,但在主观上,二人还是希望还能有个好人家收养,这一点从二人的口供和孩子被放置在小区内的位置便可体现,二人并不具备非法剥夺孩子生命权的*人意图,所以二人不能定为故意*人罪。

根据《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中对遗弃罪和故意*人罪进行了区分:对于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弃置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者广场、车站等行人较多的场所,希望被害人得到他人救助的,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

对于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抚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人罪定罪处罚。

本案中的男婴亲生父母将男婴遗弃在小区内附近,且该区域人员较多,从遗弃的地点上可以判断出男婴父母希望有人能够收养该男婴;不论男婴父母是由于什么原因而抛弃亲生儿子的,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男婴父母拒绝履行扶养义务,所以本案中的赵、李二人涉嫌遗弃罪。

最终法院以赵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李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笔者点评:虽然孩子被网络戏称为“四脚吞金兽”,这种称呼反而更能体现对孩子的溺爱。孩子对某些人来说是爱情的结晶,有的是香火的传承。为了扶养孩子,每对父母都要吃下很多的苦,如果真的选择放弃,那也必将是一生的遗憾。

我字开头的诗有哪些,以我字开头的诗句情诗(1)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