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有公务员岗位,包括使用行政编制、是公务员身份的行政部门、公检法司、党群机关人员;也包括行政执法、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中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参公人员。省考也有事业岗位,或者叫省招,包括基础医疗卫生工作者、中小学校教师、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只要单位有空编、空岗,有人才需求,都可以申请招考,也可以经批准后自行招考,不限制非得公务员。相对来说,事业单位要求稍低,尤其是基础医疗、教育行业,招大于考。
参加省考时,应该看清楚公告内容中,对于编制、身份的规定,明明白白参加招考。想考公务员的,必须考行政部门或者党群机关;考公务员有难度的,可以退一步,参加参公事业人员招考,待遇和公务员一样,也可以在公务员岗位自由转任。如果都没有把握,又想进体制内工作,可以参加省招事业人员招考,或者是三支一扶、零就业、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性安置招考。
事业单位改革后,事业单位明确取消了参公待遇(目前唯一政策不明的,是依然在事业单位序列的行政执法单位)。事业单位取消参公之后,原来已经取得参公身份的人员,保留身份和待遇。省考、群团、军转等六类人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党群机关参公岗位上自由转任,前提是这些单位有空缺的行政编制,和空缺的岗位、领导职位,这是极为困难的事情。因此,对于省考参公人员来讲,存在极大的不公正待遇,好不容易淘汰了千军万马冲过独木桥,却因为机构改革,事情发生了巨大变化,前途充满了不确定性。相信会有相应的对接政策出台,以确保个人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