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起,我市将陆续划定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以及进行相关录取安排。今年,我市继续施行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此,有不少考生和家长表示疑惑,称如果录取了民办后又想选择公办学校,该怎么办?
对于上述这一问题,7月15日,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在上线《民生直通车》栏目时进行了正面回应。
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按照“统筹管理、数据集中、实时监控、分批录取”原则,公办、民办学校统一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同步招生,也就是“公民同招”,“我市不允许系统外擅自录取,未经教育部门认可的录取可能无法注册学籍,影响毕业和参加高考,风险很大。”
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强调,已被录取的考生要准时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需要注意的是,我市中考招生是不允许普通高中二次录取的,也即公办学校不允许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考生,同理,民办学校也不能录取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考生。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考生被录取后,逾期没有去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会保留录取资格,也不再安排录取入学。
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还将组织还没被录取的考生统一征集志愿,其中公办高中面向区内征集,民办高中面向全市征集。补录相关工作将另行通知,预计7月27-29日左右公布,后续广大未被录取的考生请密切留意市、区教育部门网站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
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省文件精神,我市今年不允许普通高中录取已被中职录取的学生,“换句话说,第二批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全市统一组织的征集志愿和补录,是考生入读普通高中的最后机会,请考生(家长)务必密切留意相关信息,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补录。如果错过补录,后续被第三批的中职学校录取,是不可以再回去录取普通高中的。”
文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宋世伟、林淑媚、霍立韵 主持人大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