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录条件
(一)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系江西省户籍或江西省常住人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出生时间为1994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0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特殊专业人才(见附件)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以教育部门学历备案登记为准);
6.身体、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录对象分为社会青年和退役士兵,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的消防员),主要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消防员招录条件:
1.有纹身的;
2.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3.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4.首批招录公示录用后未报到、入队后主动退出或被组织辞退的;
5.教育部门不认可本人提供的学历信息的;
6.其他违反招录工作有关规定或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
三、招录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23时至10月10日18时。分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两类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申报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条件的招录对象(详见附件2),须于9月25日前向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
招录对象须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网址http://xfyzl.119.gov.cn)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按照类别选择“退役士兵”“社会青年”报名通道。其中,退役士兵招录对象必须选择“退役士兵”报名通道,对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报名通道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前,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报名须知》,按照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身份证、居住证等图片,其中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必须为蓝、白单色,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上传照片时须下载使用系统内自带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原始证件照片必须清晰、规范,否则系统无法处理、认证,请务必牢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
报名时,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
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录用时先按照招录对象选择报考省份和报考队伍择优录取。需要调剂时,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应填写《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调剂申请表》,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招录对象也可到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江西消防微信公众号和拟报考地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详见附件3)。拟到省内其他地市工作的招录对象,还应关注相关地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
(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省招录办将对招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实施。
网上报名期间,省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首次招录后非正当原因退出的(含公示录用未报到的)以及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不完整、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后可重新提交审核。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招录办审核、应急管理部审批,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仅限申请1次,须于9月30日前申报,10月1日0时起不再受理修改申请。
现场复核与网上初审同步开展,10月8日前,各招录对象须将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驾驶证、船舶操作证、技能等级鉴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当地消防救援支队警务科接受复核。通过复核的人员,填写省招录办提供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并在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含正式录用后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模式和非正常离职惩戒措施)上签字;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招录对象可于2019年10月13日0时后,登录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审查不合格的,不再参与招录后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