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溺水珍爱生命文案,预防溺水的文案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8-23 15:21:35

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

为了家庭的幸福快乐

团团在此

向全市广大青少年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倡议

全市广大青少年和家长朋友:

骄阳似火,夏日已至。为进一步做好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有效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发生,近日,烟台团市委、市少工委积极响应团省委工作部署,广泛动员各级少先队组织扎实推进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青少年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炎热的夏天到来,青少年因嬉水、游泳等引发的意外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溺亡已成孩子意外死亡的头号*手。蓓蕾初开,前程无限,却被无情的海水、河水所吞噬,给家庭带来无尽的伤痛。为了进一步做好青少年防溺水安全工作,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团市委、市少工委发出如下倡议:

  一、广大家长要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放到首位,加强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教育孩子要做到“七不一要”: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要到海边、河流、水库、池塘等危险区域游玩嬉戏;不要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要到野外水域游玩抓鱼;不要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不要擅自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二、广大青少年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做好安全防范。孩子们在确保不私自下水游泳、洗澡的同时也要努力做好宣传、监督和说服工作。同时,积极主动学习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要掌握相关的防溺水知识和一定的自救技能。如要游泳,请孩子们在家长的陪伴下,到安全正规有救生员值岗的游泳场所游泳,下水前要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防范,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严禁在游泳池边追逐打闹、推搡他人,游泳时如遇身体不适,立即上岸,向周围人求助。

  三、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相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优势,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要共同关注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问题,教育青少年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通过安全知识、科普知识、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讲座和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使孩子们树立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知识,自觉远离各种危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生命安全大于天,教育责任重如山,预防溺水时刻不能松懈。让我们携起手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为少年儿童撑起一片平安成长的蓝天!

共青团烟台市委、烟台市少工委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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