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楷书的地位
大率真书如立,行书如行,草书如走。其于举趣盖有殊焉。夫学草、行、分不一二,天下老幼悉习真书,而罕能至,其最难也。
——唐·张怀瓘《六体书论》
按:张怀瓘用人的动作比喻真、行、草三种字体,真书像站立,行书像走路,草书像奔跑。它们所取的要领是不同的。张怀瓘还说到唐代学习行、草及八分书的人很少,只占一、二成,普天下老幼都学楷书,而很少有成就高的,证明楷书是最难写好的。
“图真不悟、习草将迷。”
“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
“真不通草殊昨翰札”
——唐·孙过庭《书谱》
按:这是孙过庭《书谱》中的几句话。他强调了真书与草书的关系,指出没有深入领悟真书的法则,学习草书将会迷惘。他从形质与情性两方面来论述:点画是构成楷书形体的实实在在的材料,所以是形质。而用笔的起承转合(使转)是蕴藏在点画内部的,它决定点画的方、圆、刚、柔……。所以,是情性。草书把笔锋的运动都展现出来了,以此构成草字的字形,而且一弯一转都不能差。所以,使转就成了草书的形质,而点画的跳跃或迟涩就成了情性。
孙过庭认为真书与草书的关系是辩证的,学习草书固然要以真书为基础,而习真书而不通草书,就不可能写出风流雅致的真书来,因为它缺乏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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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备于正书,溢而为行草。未能正书,而能行草,犹未尝庄语,而辄放言,无是道也。
——宋·苏轼《论书》
按:苏轼这段话强调了楷书的重要。汉字的书写规则在楷书中是完备的。由它而发展成了行、草书。如果不能写好楷书,而称擅行草,是好像一个人还不会正确、郑重地讲话,却偏要夸草多牵丝,至真书多使转。
真书之用使转,如行草之有牵丝,合一不二,神气相贯,是为得之。
——清《书法正宗》
按:蒋和的这段话,可以作为孙过庭《书谱》中关于“形质”、“情性”的解释。他说,楷书可以用行草书的笔意,行草书可以用楷书的法则。行草书的意趣,可以在笔墨中找到。因为它多有牵丝映带,而真书的使转是蕴藏在笔画之内的(第一笔的回锋,带起第二笔的入锋,其间没有外在的牵丝)。这含蓄在内的使转和流露在外的牵丝是一回事,都要求神气相贯,才算是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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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书宜少年时将楷书写定,始是第一层手。
——清·梁巘《学书论》
按:梁是清代著名书法家,是发现邓石如的伯乐。他这句话在强调楷书在书法艺术中的基础作用。在年幼开始学书时,先打好楷书基础,这是学习书法的第一步。
二、论楷书之势
真书以平正为善,此世俗之论,唐人之失也。古今真书之神妙,无出钟元常,其次王逸少。今观二家之书,皆潇洒纵横,何拘平正,且字之长短、大小、斜正、疏密、天然不齐,孰能一之?谓如“东”字之长,“西”字之短,“口”字之小,“体”字之大,“朋”字之斜,“党”字之正,“千”字之疏,“万”字之密,画多者宜瘦,少者宜肥,魏晋书法之高,良由各尽字之真态,不以私意参之耳。
——宋·姜夔《续书谱》
按:这段话举出以钟繇、王羲之为代表的魏晋真书潇洒纵横、各尽字之真态,来对比唐人一味求平正的失误。姜夔的见解是很正确的。汉字虽然叫方块字,但实际每个字短长、肥瘦各异,疏密欹正不同。作真书切不可截鹤续凫,令其整齐划一,布若算子,失尽字本身的势态。唐人以书判取仕。士大夫追求功名,故限制了在正书中表现自己的个性,因而字形呆板。姜夔所谓“私意”,正是指唐人的这种明显的功利目的。
真书之难,古今所叹,书法不由晋人,终成下品。钟书点画各异,右军万字不同,物情难齐,变化无方,此自神理所存,岂但盘旋笔札间,区区求象貌之合者!
——明·莫云卿《评书》
按:写楷书最容易陷入程式和技法中去,而失去生机,失去书法追求最根本的东西——神韵。学习真书,难在得魏晋人之神韵。钟繇的真书“使转纵横”极有气势,王羲之的小楷变化无穷,这是因为魏晋人的思想境界高,他们能顺应自然,把握规律,而不是斤斤于运笔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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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书从平正一路作基,则结体深稳,不致流于空滑。《书谱》云:“初学分布,但求平正,险绝之后,复归平正。”盖非板滞之谓,仍要衔接有气势,起迄有顿挫,写真一如写行草、方不类“算子书”耳。虽古人书皆以奇宕为主,不取平正,然为初学说法,不敢超乘而上也。
——清·朱和羹《临池心解》
按:学习楷书初级阶段,还是要先从结构平正的一路入手,作为基础。能做到沉着稳健,不至于浮滑无力。孙过庭在《书谱》中讲的学书三个阶段:平正-险绝-平正。后一个平正是一种高超的境界。(启明按:关于这一点,大家可以参考我之前的笔记《田英章、黄自元、欧阳询的字究竟有何区别》)在追求过结字的险峻奇绝之后,达到一种超逸自然的程度,笔画之间虽起止顿挫分明而气势连贯。这是因为有了行草书“使转纵横”的功力,才不是“算子书”了。
虽然古人的书法以奇逸跌宕为主流,不提倡平正。但对于初学者还是要讲阶段性的。
盖作楷先须令字内间架明称,得其字形,再会以法,自然合度。然大小、繁简、长短、广狭,不得概使平直如算子状,但能就其本体,尽其形势,不构于笔画之间,而遏其意趣。使笔笔著力,字字异形,行行殊致,极其自然,乃为有法。
——清·宋曹《书法约言》
按:汉字每个字都有自己的形体特征。写楷书先要将每个字的间架安排好,字形特征把握住,然后再以法则推求。法则绝不是使字平直呆板,而是要在每个字的本体特征上尽其形势,令其自然合度,不拘泥在每个笔画的起止上,否则会遏制笔势和意趣。笔笔相生,因势而发,自然有力。字字形状不同,行行都有不同的意趣。如孙过庭在《书谱》中所说“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这才是合乎法度的。
这段话精辟地解决了法度与自然的关系。“极其自然,乃为有法”是彻悟者的语言。
楷书如快马斫阵,不可令滞行,如坐卧行立,各极其致。
——清·宋曹《书法约言》
按:宋曹所说极是。魏晋人写经行笔疾涩,*锋入纸,入木三分,从不臃肿含糊。褚遂良《大字阴符经》能得其笔意,真如骑着快马冲锋陷阵去砍*,骏利爽快。但墨迹入石,经辗转翻刻,又经风化,拓时墨也会掩去锋芒,所以形成了断断续续、吞吞吐吐的样子,后人反而认为是古朴凝重,结果造成滞钝。用笔当出入引带分明,如人作一个动作,要做到家,不可拘泥窘迫,不敢尽其势态。
古人书鲜有不具姿态者,虽峭劲如率更,道古如鲁公。要其风度,正自和明悦畅。一涉枯朽,则筋骨而具,精神亡矣。作字如人然,筋、骨、血、肉、精、神、气、脉,八法备而后可以为人。
——清·王澍《论书剩语》
按:文字本来是记录语言的工具,他是人创造出来的,不是自然界的某种生物。但中国书法,却赋予这种“工具”以生命,让他具备筋、骨、血、肉、精、神、气、脉。试想,我们不用毛笔,而用直尺、圆规写印刷字体,能有这样的效果吗?而运用毛笔者要得古人姿态、气度,并非要从笔墨技巧上下功夫。下笔遒劲,用墨苍润,自能笔下决出生机。